我不是法律从业者,但是我很好奇,拿着版权在别人手里的图片去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起诉,这算不算是图片侵权?视觉中国可是不止一次做过这种事情了。
这种四处胡说八道宣称图片版权归自己所有的行为,是我觉得视觉中国真正的问题所在,对外形象是个图片版权维护组织,实际上做的却是完全不尊重图片版权的勾当。
相比之下,之前大家对视觉中国「以维权为商业模式」的控诉,其实我觉得还好。毕竟这是合法的。(前提是那些图片的版权的确归视觉中国所有)
我认同「以维权为商业模式」这是一种不坦荡的行为。但是有必要认清的是,我们不能因为目的不磊落,就否认行为的正当性。而且即便视觉中国不磊落,他们的商业模式也的确让很多从业者更加注重并且尊重图片版权,并且可以让摄影师们有更好的生存环境。
(注意,视觉中国只是可以让摄影师有更好的生存环境,实际上他们根本没做到,钱都被他们自己赚了,给摄影师的分成少得可怜。这也是国内绝大多数UGC平台的通病,他们给创作者的分成太少,以至于创作者只好一心想着去讨好广告主,导致创作的内容越来越差。)
就是在我曾经就职的媒体被起诉图片侵权后,我们整个编辑部才摒弃了之前国内媒体行业里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的图片使用方式,开始更加小心翼翼地查询每一张图片的版权状况和使用规则。我自己就曾经做过很多错误的事情,比如以为在图片里注明出处就可以随便用了,还觉得这是很体面的行为,更早之前作为营销从业者时还曾经用朋友圈里好友拍摄的图片作为素材制作了营销物料。这种行为显然是很恶劣甚至恶心的,而且是必须要改正的。
让创作者有被尊重且能够得到应得收入的生存环境,这要比视觉中国是否动机不纯更加重要。事实上,动机不纯的人参与推动实现了一些好的改变,这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