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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为提高执法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2020年5月1日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以下简称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很多小伙伴会有疑问,
之前不是已经率先执行异地罚款缴纳了吗?
我们来解释一下,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必须是民警现场执法后裁决的罚款,不适用于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以及民警在车辆上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针对的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是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主要是指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电子眼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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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交通违法 是指现场被交警抓到并当场开具的违法处罚,交警会向违法车主开具一张交通违法处罚书,而且,要车主本人签字确认(注意“签字确认”,就是交警在,车主也在)。像这种罚单,车主必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
另外,违法停车后被交警“贴条”也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这种罚单只要在年审之前把它处理完毕即可,很多车主分不清,总把贴条当成现场违法。
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接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工行、建行、中行等柜面网银都可以)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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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后续业务流程与通过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的流程一致。此外,缴款人还可使用车行易APP的方式缴款,足不出户,在疫情期间解决缴纳罚款问题。
不一定!只要符合“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前往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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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因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退付的,缴款人向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处理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为进一步方便缴款人,退付流程应逐步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之前违章不能进行异地处理一直都是很多车主朋友吐槽的痛点。现在技术网络这么发达,这项政策早就该实施了,终于都等来了这一天。异地可处理违章的政策对于经常在两地跑的司机确确实实方便了太多太多,赶紧分享出去,让身边开车的小伙伴都知道这一好消息吧!![]()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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