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有话说】升级版:《沈阳骑士手册》(2.0版)发布后,撰写者沈阳摩友九日又对2.0版手册进行了修订,因为随着沈阳摩友们前仆后继的行政复议加诉讼,让很久以来就不给市区户籍车主上牌的坚冰开始融化,增加了辽A摩托车牌上牌攻略。恰巧本号后台又收到摩友留言,发来一个题为“沈阳放开禁摩”的截图,其中有官方正式回复,问我“这事咋看?”(原图不够清晰看不清,只好上到人民网去查找原文原图。)
领导好。
希望沈阳能够有条件放开禁摩托车。
1.北京不禁摩,但是在管理上下功夫,京A可以进市内,京B不允许进4环,重点路段禁止摩托车。我以前在北京工作,骑摩托车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2.国内部分城市已经解禁,比如西安。
3.沈阳的公共交通并不便利,我住在全运村,需要到塔湾附近上班,每天公交地铁步行特别长时间,单程基本在2小时以上,而且都没法加班,末班车早早就收了。在北京西二旗软件园时,333路公交晚上11点才收,沈阳的130路公交7点就没了。
4.希望沈阳能够有条件解禁摩托车,可以学习北京的管理方式,重点路段(比如南北隧道)禁止摩托车,其他路段放开,加强精细化管理。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整体管理能力,沈阳就不能精细一些吗?
5.沈阳在摩托车上层层设卡,不给市内五区户口上牌,不给市内五区户口办理驾照,不知道相关政府部门还是不是为人民服务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究竟认真学习了吗?一刀切的无脑无为管理考虑人民群众的呼声了吗?党的最大危机就是脱离群众,为啥就不能认真听听底层的呼声?
回复摩友留言,这事我是这样看:
这位留言者的观点是“有条件解禁”,也就是常说的“适度放开”,把禁摩变为限摩。我十分理解留言者的良苦用心,限了总比禁了好,哪怕有些市区主干道不让骑,次干道总算是可以让骑了。留言者建议沈阳学习北京的限摩方式,那就是说也学北京那样,辽A可以在市区核心地带通行,辽B就只能在几环之外溜达。那么,问题来了,据说京A最新朝着30万一张牌挺进了,那辽A呢?3万一牌起步如何?只要车牌变成不是人人能有,又是人人想有,人人有权利本该就有的稀缺,那一定会变成貌似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实质是将他人路权无偿剥夺,然后拿来坐地起价分赃的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正如京A的30万,其实就是N个京B加在一起的30万。说形象点,就是从京B车主钱包里明抢来的。而这种抢劫被一些不明来路的沪A分子们美名其曰为“游戏规则”,也让一些囤牌的黑A分子们捂嘴偷着乐。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市政府颁布《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6号),规定摩托车禁行范围为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摩托车在交通安全中存在“三高”的问题,即高死伤率、高违法率、高逃逸率。摩托车虽然具备轻便、灵活等特点,但目前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早已突破200万辆,城市道路里程增加却十分有限,解禁摩托车上路行驶并不能有效缓解拥堵问题。
如部分驾驶人为了快速达到目的地而与其他机动车抢行,还有可能导致发生事故并产生新的拥堵问题。目前,全国“禁摩”的城市依旧不断增加,摩托车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现阶段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继续执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工作,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回复摩友留言,这事我是这样看:
一是既然“摩托车在交通安全中存在“三高”的问题,即高死伤率、高违法率、高逃逸率。”,那么还允许摩托车在沈阳三环以外通行,这就是对工作生活在三环以外的沈阳市民的不负责,是置三环之外的沈阳市民于摩托车“三高”危险于不顾。应该至少将沈阳市所属全部辖区乡镇村庄,不留死角的全部禁摩,直至禁绝为止。这才是将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视同仁的一碗水端平。二是认为“解禁摩托车上路行驶并不能有效缓解拥堵问题”,这就说明摩托车在道路使用面积和停车占用面积和汽车是同样的。甚至在进行调研后,会发现摩托车可能比汽车的占地面积还要大还要多,会发生只要哪个路口出现摩托车,哪个街道就一定会产生交通拥堵。从而得出摩托车解禁反而会增加拥堵的科学结论。三是“摩托车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非要说素质好了才行的话,那我觉得以国人现有素质水平,不但不配骑摩托,就是连汽车也不配开!
《沈阳骑士手册》(3.0版)
沈阳九日 2020.8.18
前 言
尊敬的沈阳摩友及全国摩友:
此次修订主要有两点:
第一是辽宁省司法厅回复:公民经销商联名备案审查建议,经与沈阳市政府沟通了解,沈阳市政府拟将《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由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届时将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怎么修改?运用市人大权力机关立法禁摩吗?还是设置时间段限制?拭目以待!
第二点:做为沈阳人摩托车不是辽A号牌是种耻辱,下边文章会重点介绍新车上牌及外牌转入方式,唯独诉讼,一诉解千愁!
目前沈阳市政府规章规定三环内禁摩,您若骑行在三环内可能会遭遇到交警的拦停查验证件,运气好的话抬手放行,否则将领到罚单,一般代码为1090S或8018A(这两种都是200元不扣分)依据沈阳市禁摩令作出处罚,极少数是1344(200元扣3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无论拿到哪一种罚单对我们摩友来说都是非常的不满,但我们不要过激,不要逃避,我们可以有多种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我们要守法骑车,骑合法车,树立摩友的良好形象。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人人有责!
《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法律效力和规范性文件不相上下,但请注意:此办法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下边进行详细分解:
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法)(物权法)等;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制定;
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行政规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
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从上至下是我国法律效力,从高至低!下位法必须遵守上位法
一、沈阳禁摩简介
(一)沈阳的禁摩令
沈阳禁摩令从1999、2006、2012均制定过禁摩令。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11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第76号令发布的政府规章《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车辆不得在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上通行:(一)非法改装、拼装带有动力装置的两轮、三轮车;(二)带有动力装置可以直立驾驶的单轮、两轮车;(三)摩托车。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三十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扣留其车辆;违反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前两款所禁止的车辆均是非法产物,而第三款摩托车是工信部环保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产物,非法产物必严厉打击,合法产物也要一起打击吗?
(二)沈阳禁摩区域
三环绕城高速以内道路全部禁止摩托车通行。三环基本所有路口都悬挂了禁止摩托通行和禁止鸣笛标志。
2、三环内城区悬挂禁摩标志路段:青年大街-北陵大街、南京街-黄河大街、三经街、兴华街、北一路、西顺城街-风雨坛街、重工街、白山路、建设大路-南五马路-文化路、市府大路-北顺城路、沈水路、崇山路、联合路、东北大马路、小河沿路等等(随时可能有变更),而事实上,路段上有无禁摩标志,都可以按照《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三)由禁摩衍生的禁上牌
由于《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规定了摩托车禁止在三环以内通行,所以沈阳市车管所对所有居住在三环内的居民(身份证地址为三环内区域)不予办理摩托车号牌。对身份证地址为三环外区域的居民,包括郊县市或取得郊县市临时居住证的居民可以办理沈阳市号牌。这项规定是2020年4月13日起开始实施的,虽然没有大张旗鼓的公示,但是在摩友们圈里迅速传开,陆续呈现出新车上牌及二手车迁移回沈阳上牌的摩友。这不是车管所给我们的福利,而是我们少数几位摩友努力争取来的,也可能是某位领导脑洞大开的结果。对于三环内身份证的摩友就有点悲催了,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依法解决。目前第一位三环内户口的摩友沈阳来宝(网名),向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并已立案,大约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车管所和解,成功上牌,成功为沈阳三环内户口摩托车上牌拉开了帷幕!在此我再向摩友们公示两个成功上牌案例,第一:新车上牌、辽AL8xxx,
第二、外牌转入辽AL8xxx
沈阳摩托车上牌的现状一直是找黄牛代办辽字号外地牌,价格在1000元以上,而办理辽A号牌仅需25元,看好了,25元,尼玛,我有点信了,可事实如此!当你看到上面真实上牌案例后,心里是不是很酸爽,1000元和25元,是不是萌生了我也想办辽A的想法?不要去考虑禁摩的问题,上牌和禁摩本身就是两个概念!所以请沈阳摩友不要再问能不能上牌的问题,一直都能上辽A,做为不影响办理辽A的我2017年我就去车管所谈过了,已经探完路了,车管所建议去诉讼,相互就都解脱了,因为禁止上牌根本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如果你自己志愿放弃辽A,任何人解救不了你,假如明年沈阳学习哈尔滨,限量办理辽A,辽A可以通行,那辽A这块牌子就变成黄金了。
目前沈阳三环内户口辽A号牌摩托数量也是少之甚少,这也是为何持续禁摩的根本原因,所以无论是新车上牌还是外牌转入,一定要去起诉,什么时候市区内辽A数量上升了,解禁摩也就会不远了!其实以市政府的禁摩令而不予上牌是极其荒唐的事,相信做出这项规定的人的不是不懂法就是想权大于法。禁摩与上牌完全是两个不相干的事情,不应该关联到一起。就好比刀与伤人的关系,难道怕受到伤害我们要把刀全禁了不成?因为这个上牌问题提起行政诉讼,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也是对公信力的考验,若是开庭审判,不论结果如何,对谁来说都是莫大的羞辱。所以期望能达成某种意义上的和解,给予摩友无条件上牌,这应该是目前情况下最好的结果。
注:1、新车上牌,需要当事人带着保险单,交购置税单,车辆手续等相关证件到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走一遭,证明有上牌这个事实存在,确实没给办理,回来就可以拟诉状,到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地址自己去查),50元诉讼费,剩下的就是等待,大约时间俩月,法院会联络诉讼人,去车管所找某某科长办理上牌,办理撤诉,退还诉讼费25元,25元就是这么来的!
2、摩托车提档转入流程(国四肯定能办,国三容易受阻,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国三不能转籍)手续,身份证,行驶证,大绿本
1.咨询摩托车号牌属地车辆管理部门提档
2.提档需要验车,全车必须恢复原厂,包括贴花!
3. 验车完成等待核档!
4.核档完成卸牌照,发放临时牌照!档案封条,完成提档
沈阳转入流程,到车管所办理转入,不给办理,进行行政诉讼、等待法官联系调解,找某某科长办理转入!
1.到指定尾气检测点检测尾气(肇工街北一路)
2.到指定摩托车转入车管所检车(沈辽路车管所)
3.进行括号,外检,照相
4.到窗口提交档案进行核档!
5.核档完成,拍号,缴费!5-7个工作日下证!
二、注意事项:
(一)手续完备:骑士应保证“证照齐全(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标志,车辆年审合格证和牌照)”、佩戴头盔等安全护具,做到文明驾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线等等),并且确保您所驾驶的车辆未进行非法改装。即使具备上述条件,三环内骑行也不能避免受到处罚。
(二)举证证据:遭遇拦停时,对交警执法全过程录像;(建议有条件的骑士随身佩戴记录仪、运动摄像机或者有手机摄像功能拍摄视频,注意不是用微信拍短视频。)
(三)交涉表达:语言文明,不卑不亢,冷静陈述或申辩,但不要与交警发生争执;
(四)处罚签收:如对交警处罚不服,请在《处罚决定》(罚单)“备注”栏填写:“事实有争议”,然后再签名。如交警不让签名,也要向其口头声明:对处罚不服,后续会申请复议和诉讼;
(五)维权办法:保留好罚单和视频作为证据,自己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加入QQ群(1101572487)按照需要下载学习。也可和群主及群友交流,摩友们会提供法律方面相关知识和建议,并指导或协助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当然你也可以聘请律师协助。
三、复议及诉讼流程:
罚单上明确指定了复议及诉讼的单位。
(一)行政复议:区大队处罚建议去区政府司法局进行行政复议,如果失败可以拿着复议书去区法院告区政府加区大队两个被告,如果是支队处罚建议直接去市政府司法局复议!复议失败可以拿着复议书直接去中院开庭审理!如果司法局不予复议,请出示不予复议书面回执!目前处罚代码1090S罚单成功复议的有两人!
(二)行政诉讼:分为先复议在诉讼和直接诉讼两种!如果先去复议,复议失败再去诉讼。可以将区政府和区大队或市政府加支队一起告,也可以不复议,直接诉讼,这样节省时间!也许会有意外收获!
区大队罚单按照罚单底部指定法院诉讼,交警支队罚单去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了解执法流程和我们的权益
(一)执法者身份和相关权益: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规定着装,佩戴警察标志;另一种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两者选其一。根据《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也就是说,警察在执法时,应随身携带警察证,但身着警装的交警可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但当事人要求时必须出示警察证。如不符合上述2条者,可以拨打110报警,但实际意义不是很大。
(注意:是“ 警察证“,不是”执法证“。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只限于公安机关内部使用,并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
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独立进行执法,但是可以在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执法工作。辅警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也就是说你要服从他的指挥,按照他的指挥通行,他可以拍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知你到什么地方处理交通违法(贴条),但是他无权单独检查你的证件,无权单独检查你的车辆(包括拔车钥匙),更无权单独扣留你的证件和车辆。协警如果直接向违法者开具处罚决定书,或者扣车拘人,甚至参与审讯嫌疑人!严格来说,他们的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起码不是法律赋予的职权。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投诉。
交警在执法时,应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监督执法人员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若执法交警不让你拍摄或者抢夺手机,你就可以直接报警。注意拍摄过程中不得干扰执法、不能有挑衅和侮辱交警行为。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之一,公民在现场必须绝对服从警察依法行使执法权,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依法执法的借口。
(二)警察执法规范:
以下内容均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当我们按照警察的要求停下,首先根据《规范》警察要向我们敬礼,然后应当指挥我们在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我们熄灭发动机要求下车,但注意,不需要交钥匙。接下来按警察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查阅了证件后并对车辆进行核验后交警会放行或指出我们的违法行为。接下来,警察要听取我们的陈述和申辩,然后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交通警察的文明用语应当使用敬语:“您好,请靠边停车“、”您好,请出示驾驶证“、”您好,您违反了XXXXXX等“。在接受我们询问时,对我们提出不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讥讽,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应当庄重、平和。上述执法规范如果不满足或制止我们的合法申辩,请当场指正!
通过学习,摩友们对法律有一定了解后,当交警准备开具处罚单的时候,可以对着交警说:你是交警,你有执法的权利。我作为公民,我有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请把你的执法记录仪对着我,我现在提出申诉意见: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您应当耐心地向我解释,请您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执法,否则我将对您进行投诉!
可根据具体情况,用下列内容选择使用句子中下划线中的内容:
★ 由于您没有着制服,我对您的合法身份表示质疑并报警,请等候110前来处理
★ 请注意您的(言辞、用语、语气)
★ 请您不要打断我的陈述或申辩
★ 请您停止对我的呵斥和讥讽
五、情景模拟:
警 察:打停车手势,当我们靠近时敬礼“您好,请靠边停车”指挥我们到达安全地点停车后:“您好,请出示驾驶证”
骑 士:应无条件配合,并礼貌问候:“您好!”等言语,对交警的执法行为予以肯定和慰问。
警 察:检查完证件及车辆后“知道沈阳禁摩不?三环以内不让骑摩托知道不?”大部分交警都会这么质问!
骑 士:常见两种回答方式:
1、跟执勤交警说点客气话,争取以不被处罚为目的,愿意听取交警的训斥!
2、“哎妈,我不知道啊!考驾驶证那天只知道按照交通信号和交警现场指挥行驶!我没看到那嘎达有禁摩标志啊!”
如果按照第一种回答方式也许会得到交警的谅解,对驾驶人给予口头警告,劝阻驾驶人驶离禁行区域!当然也有开单处罚的风险!若是按照第2种回答方式,交警会很严肃:很容易开具罚单处罚,即便驾驶人现场对处罚有质疑!交警也会告知,有任何问题可以去复议或者诉讼!
六、有争议的违法场景:
(一)闯禁行区域
骑 士: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库、司法部法律库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检索,并没有关于《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的规章内容。并且此规章不符合国务院2018-695号和2019-9号文对行政规章的要求。请您仔细查证有关规定后再决定是否对我进行处罚,否则我将对您的违法执法行为向110举报督查,并发起行政诉讼和申请庭审直播。到时候您的领导就会因为您的过失而坐在法院“被告席”上,跟我在全国人民的注视下理论一番了。
(二)闯禁令标志
骑 士:
1、现场无禁令标志时:“我没看见禁令标志。为何以违反禁令标志对我进行处罚,请你给解释下!”
2、现场有禁令标志时:“我看到了禁行标志,但我并没有驶入禁行标志路段,为何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我处罚?禁令标志设立依据是什么?禁令标志是不是想安哪就安哪?请你解释一下!”
警 察:“XXXXXXXX”
骑 士:此处如果交警不好好解答或者语气态度不好,驾驶人应使用录像设备在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录像,但建议随身佩戴记录仪等设备,全程进行录像!
警 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沈阳市…”
骑 士:如果交警开具罚单!驾驶人应在备注栏标注:对事实有争议!签名处签名!
七、关于非法改装:
(一)有关改装的法律依据: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以上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二)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1、登 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范 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3、结 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摩托车的非法改装并无明文规定。通常会套用普通机动车的规定。改变摩托车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只要不改变摩托车的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一切不利摩托车行驶安全的改装都不在非法改装范畴。对于摩托车加装三箱,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其中第三项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的规定就是合法。
八、万用结尾
警察叔叔执法很辛苦,由于骑士群体是正义而友爱的,所以我们一般不想与一线辛苦执法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警察死磕到底,不愿意彻底撕破脸皮的骑士,适用此万用结尾。
骑 士:“如果您实在查不到的话,看这样好不好,本着不耽误您和您的领导工作,不浪费司法资源增加您单位作为被告登上法院的次数和考核,当然,也为了节省了我的时间,而且您看,我也没有对道路的通行和安全产生影响,您可以将我的行为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而我也愿意改正,您看我也是一个合法守法的驾驶人对吧?这样,您对我进行指挥,我听从您的指挥,您让我怎么走我就怎么走,可以么?”
一定要给足人家面子,交警很辛苦,我们应当理解。和解即使是退让,也是一种理解。但如果硬要我们接受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处罚,对不起,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对世道的破坏,与国家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作对,我们骑士不接受!不妥协!一定要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附:沈阳禁摩质疑
(一)制订依据:《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中禁摩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原文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道交法》第39条注释: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中第39条注释:限制通行,是指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不同的车辆或者行人可以通行。禁止通行,是指各种车辆和行人都不允许通行。禁止通行的措施一般是在有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以及道路或交通中断的情况下采用,如道路施工、城市建设等。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部门对某个路段采取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时,一般会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地方设立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告示牌。有时也采取由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的做法。限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交通措施,通常多数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一旦道路通行情况有所改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及时撤销,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注释解析:
认真阅读道交法第39条和注释。我们可以提取以下信息:
1、公安机关交通管部门有权对某个路段采取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
2、实施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需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和交通流量。
3、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对象只有三种分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
4、实施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需设立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告示牌。
5、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为临时性措施。
6、道路的具体情况和交通流量情况有所改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撤销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措施,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7、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沈阳禁摩质疑:
1、《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前是否进行社会调研、立法前听证会、征集民意等前置条件?
2、《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是否向辽宁省政府及国务院备案?因为在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查不到此规章!只能检索到2012年的禁摩令!
3、《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有没有经过沈阳市人大的合法性审查?因其没有上位法的授权,它是怎么通过的?
4、“禁摩”从1999年至今有没有改善交通拥堵的现象?有没有减少道路交通肇事及人员伤亡数量?实际并不符合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5、“道交法”第39条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可作出限制!《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单独针对摩托车进行了全天限制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是否合适?
注:
本文由沈阳摩友“沈阳九日“参照《新京B骑士手册》(北京“李sir”)、借鉴《长春骑士手册V1.0》(长春老程)、《贵阳骑士手册V1.0》(贵阳CN张渊),结合沈阳市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编撰,以供沈阳当地摩友和全国摩友参考使用。
文章推荐
探索沃尔沃XC60:豪华SUV中的安全典范 传祺gs4雾灯在哪开 传祺gs4倒车灯型号 比亚迪元用什么机油好 gs4空调滤芯怎么换 gs4自动空调怎么用 传祺gs4水箱在哪里 广汽gs4传祺换车门 传祺gs4仪表盘图标 传祺gs4雨刷怎么用最新文章
探索沃尔沃XC60:豪华SUV中的安全典范 传祺gs4雾灯在哪开 传祺gs4倒车灯型号 比亚迪元用什么机油好 gs4空调滤芯怎么换 gs4自动空调怎么用 传祺gs4水箱在哪里 广汽gs4传祺换车门 传祺gs4仪表盘图标 传祺gs4雨刷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