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向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
《通知函》称,2020年3月,吉利汽车为宣传推广吉利豪越品牌汽车,未经允许擅自在发布内容中使用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业务单元研发制造的“运20”的飞机形象,并配以“握指成拳、共克时艰,吉利豪越与运20共同开发陆空一体化战略运输时代”的文案,在吉利汽车发布的豪越宣传视频中则出现了“运20”变身吉利豪越的镜头;此外,部分汽车领域微信公众号上也出现了包含“吉利豪越将与运20合作”等具有误导性内容的推广文章;2020年7月,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大豪越100种场景使用说明书之大大大工作室》宣传片,再次违规侵权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
豪越宣传片中出现的飞机
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表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该文化中心均未授权吉利汽车使用“运20”飞机形象,也未与吉利豪越开展过联名宣传,吉利汽车相关广告宣传行为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且属于虚假宣传。
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载体的传播,删除所有侵权载体内容,并通过吉利汽车官方媒体平台正式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道歉,对外澄清吉利豪越与“运20”并无联名宣传关系。
7月22日,吉利汽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声明,称吉利豪越相关广告宣传中出现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而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关于网上出现的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吉利汽车表示并非官方行为,但官方微博、微信等转发了网友内容,造成了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已与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进行了沟通,并删除了相关内容。
豪越是吉利汽车旗下首款大7座SUV,对于吉利抢占7座SUV市场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吉利汽车对豪越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营销推广,并采用了线上脱口秀、直播预售等创新形式,以期吸引更多年轻消费者。而“大飞机”也是吉利汽车为凸显豪越的产品特点而选取的广告创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吉利方面宣称广告采用的是“正版素材”,但其官方转发含有豪越及“运20”的信息,仍然在客观上误导了舆论,有“碰瓷营销”的嫌疑。
事实上,吉利汽车在营销推广中涉嫌虚假宣传已不是第一次。2019年,吉利为新车星越造势,称下属天文兴趣小组发现了一颗小行星,并向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申请用“星越”命名该星。该消息不久后即受到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等专家的质疑,事件相关方也称对小行星命名申请并不知情。
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竞争加剧,自主品牌市场份额逐渐萎缩。作为极具代表性的自主品牌头部车企,吉利汽车2019年总销量为136.16万辆,同比减少约9%;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其销量为53.04万辆,同比下滑19%,仅完成全年141万辆目标的38%。
面对市场压力,吉利汽车在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也致力于通过多样化的营销手段提升品牌形象。但企业的广告宣传仍需合法合规,才能真正如吉利声明中所说“维护好民族品牌形象,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与魅力,让中国制造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