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有话说】这几天好几个郑州摩友联系我,说郑州十年禁摩令到期了,从1997年郑州市公安局发布限摩通告,至今已长达长达二十三年的郑州禁摩也该到期作废了。
据说有着当地官方背景的《大河报》还发起了网络投票,投票的结果是赞同解禁的高达79%。郑州摩友建议本号发上投票链接,有请广大摩友们帮助投票,因为至少可以让领导们能看到民心所向,这点当然能够理解。
对于这个本已作废的十年“禁摩令”,有一些郑州热心摩友在人民网地方版块上提出了质疑,作废的消息也如CB老赵撰文说的“最近郑州摩友比较开心”。
河南“民生频道”也对此进行了专访报道。我想说的,也正是CB老赵发问的:2.那么地方法律是不是要建立在国家法律框架之内,如果违背国家法律应该怎么办?
3.国家宪法、物权法之规定,个人财产是不是需要保护?4.根据国家法律,是不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看第二条视频解读)
5.请问各制定“禁摩令”城市的管理部门,你们依据的是国家那个法律实施“禁摩”(请不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法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亵渎道交法的原文原意)郑州市政府官方也给出了正式回复。其中在我看来最关键的不是明确强调《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仍有禁摩规定,禁摩依此继续,而是《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有立法权的省、市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府无权撤销,按照立法法规定,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部门和人大代表对立法有提案权,包括废止某项地方性法规。
这就是地方以立法方式禁摩,郑州市政府回复作为今后各地政府给摩友们回复的模板范本!试问全国摩友,包括厂商,能有几人当选地方人大代表提出解禁提案,包括废止禁限摩地方性法规?这不禁让人想起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之中的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拟扩大地方立法权。
目前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显示参与人数仅为364人,收到意见条数仅为648条,而这其中事关地方禁摩反对扩大地方立法权限的意见,又有多少摩友明白厉害关系提交了几条?点击标题回顾:全国人大征求意见:其中这条要是通过了,你品,你细细品!
不是常有摩友爱讲要是搞市民公投,说不定就全民赞同禁摩了的话嘛,一副自己都说的自己都很心虚的样子。再反观《大河报》不支持禁摩的12385张一边倒的票数,再看看摩友们对投票的热心。不能不说,无论是要求解禁的摩友们,还是赞同禁摩的市民们,乃至主张禁摩的官方,“少数服从多数”的人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还是缺乏法治观念的“东风压倒西风”思维。这一点上,其实大家还是同类人。说到这儿,我说说我的真心话,虽然应郑州摩友要求,本文放上了投票链接。我个人对此态度是不反对摩友们去投票,但反对这样不讲法治的民粹式投票。[点击参见:太原摩托投票:这是一场民意,还是一场民粹?(附投票全链接)]道理很简单,既然有了能够保护合法权益的国家法律,就不需也不该对侵犯摩托权利进行投票。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怎么可以用投票来讨价还价甚至违反呢?!我还是要说:在权力没有彻底关进笼子之前,是不能让它再长出新牙的!更是不能用不讲法治的民粹投票给长出新牙找出咬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