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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高架事故被超载大货车压垮致人伤亡的事件轰动了全国,而该事件再次将“货车超载”的话题推向风口浪尖。风浪还没过,“大货车核载作假案”又浮出了水面,原来核载30吨的货车只需一个小步骤,就能秒变核载4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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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成功摧毁一个非法买卖、使用大货车运输资质证件的犯罪团伙,抓获孙某、张某、杨某、马某、牛某、李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查扣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的大型货运平板挂车44辆、车架号打码机器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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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些大货车只需使用专门的车架号打码机,以油漆覆盖,或者磨掉原车架号的方式,将原本核载30吨的半挂车打上核载48吨的半挂车车架号,就可以逃避警方检查。这些将核载重量“升级”的行为无疑是将一颗颗移动的定时炸弹置于路上,而悲剧总爱青睐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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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架事故、上海宝山货车核载的作弊,令货车超载这个丑陋的“行规”一丝不挂地出现在公众视线,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编者在查阅大量关于货车超载的新闻时,发现部分对货车司机的真实评论:不超载,很难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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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这位司机将货车运输中的所有费用都一一列出来,并宣称“不走高速走国道、自己开车自己带饭才能赚个千儿八百”。虽说“行行”都有本难念的经,即便货运行业赚钱不多,但也不能逾越法律,做违法的勾当。那么,货车司机自有“苦衷”,难道超载在货运行业中就不可避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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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认为并非如此!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的就是,无论利益如何诱人,但在法律的规定下,只能依法而为。超载行为与贩毒性质无异,虽然没有暴利,但其危害性却令人闻之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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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交通部门则更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超载的行为。据编者了解,真正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只占一小部分,而大部分货车老司机都知道超载的危害。那么,这小部分害群之马的监管、处置就成为道路安全维护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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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即便天网恢恢,也总有漏网之鱼,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司机,遇到大货车的时候更应提高警惕,合理规避,保持安全的车距,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果断超车,从而能有效地减小与大货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毕竟货车盲区以及超载后的惯性都不可忽视!
实际上,我国对货车超载的监管是日益严格的,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包括货车司机。那么,具体法律文案对超载又是如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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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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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货车司机,除了要为运输行业的工作重责外,对社会的责任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而超载行为就与责任二字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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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利益驱动下,法律的刀刃也要及时灭掉不法的贪婪之心,为百姓创造安全的道路环境、社会环境;另外,我们遇到货车的时候,更需要谨慎行车,“畏”让三分。看完文章的你,对近期闹得满城风雨的“货车超载”新闻又是怎么看?欢迎发表你的看法!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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