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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接连发布了发布第25号、26号和27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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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在负面清单方面,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通过鼓励投资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同步调整,已达到以下目的:
1、扩大外资投资领域范围
2、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4、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在2019年2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氢能及燃料电池就已经进入鼓励外商投资行列,并引起了行业的关注。此次正式版的目录与氢能源方面相关的内容如表1:
表1: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鼓励开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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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通过目录可以了解到,从产业链上游的氢气制储运,到中游的加氢站、燃料电池系统,下游的新能源汽车,氢能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都纳入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
对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主要变化有:
1、将两份目录合并。
2、条目上新增了“氢燃料电池生产、储存、运输、液化”等,并在燃料电池项目上提出了具体的产品及指标。
3、多个省份新增燃料电池相关项目。
近年来国内氢能产业发展迅速,尤其是被写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后,更是迎来发展高峰。短短两年内,国内氢能相关企业已经发展至数千家,涉及氢能概念的上司公司已经超过100家。但在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是核心技术、行业标准和人才的多重缺失,以及社会对氢能产业认识上的滞后。有专家更是直言,目前国内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大量依赖进口,造成燃料电池系统成本高昂,高水平的加氢站更是屈指可数。
随着我国各产业开放程度的提高,外商投资的案例也逐渐增加。在氢能领域里,韩国现代已经决定在四川设立燃料电池工厂,华气厚普与法液空合资成立了液空厚普,美国AP公司在嘉兴投资了氢能产业园等。
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并不会压制国内企业的发展。家电、手机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一味的保护才会导致竞争力不足,开放才能促进行业的发展。外商投资对行业发展的益处包括:
1、树立行业标杆
目前氢能产业在我国尚处于市场导入期,对比国外先进水平尚处于追赶阶段,外资的进入有利于树立国内行业新标杆。
2、加快技术扩散
外资品牌在国内投产,有利于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内的传播,有利于国内外人才的交流,有利于国内行业产品、标准与国际同步发展。
3、降低行业成本
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实现国产化后,能够大幅降低由于进口而造成的高成本。
4、促进行业竞争
外资品牌的进入,能够激发行业动力,刺激企业间展开竞争,加速行业发展。
编辑:陈丹 校对:杨东川 审核:杨东川
来源:发改委网站
注:文内信息仅为提供分享交流渠道,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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