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021年12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皖05民终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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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安徽省马鞍山市某小区内电动车因电气故障起火,楼房居民祖孙三人在逃生途中因火势而导致了不同程度的伤残。因各方就赔偿事宜难以达成一致,伤者及家属遂将生产商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迪)、销售商及起火车主等当事人诉至法院。
裁决复盘
一审法院判决雅迪集团赔偿122.42万元,其余赔偿由销售者与失火车主按比例偿付。因雅迪集团等原被告不服判决,遂进行了二审上诉。
雅迪集团认为:
涉案车辆为二手车辆,销售商明知该车具有改装电池等质量隐患,在未进行检验的情况下仍进行售卖,与原装车辆的质量问题无关。另外,车主明知售价低廉,仍然进行购买,这一行为车主需承担风险。在充电时,随意停放和飞线充电而造成的电气故障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诱因,社区和物业应承担更多赔偿。
销售商认为:
一审中失火车主所提供的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效力有待考证。另外在失火原因上,属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个体户销售商不具备能力对产品进行检验,自身无须承担赔偿。
失火车主认为:
该案的发生是产品质量、物业管理这些客观因素导致的,与车主选择在楼下临时停车的主观行为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自身不应赔偿承担责任。
社区和物业认为:
社区认为,社区已尽到消防安全宣传义务,停放管理系物业责任。物业认为,自身无权对业主进行管理。双方对一审判决均无异议。
最终法院裁决:
雅迪宣称失火原因为充电设施电气故障,与消防部门事故报告中出具的起火原因为电动车自身电器故障的实际情况不符,本次起火属于产品设计缺陷,生产者应承担责任。
销售商未经授权私自贩卖雅迪车辆,在售卖过程中销售车况不明的商品,需担责。另外,当事人提供的购买证明材料证据充足。失火车主对车辆管理不当,需担责;物业疏于管理,需担责;社区不是适格主体,无责任。
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赔偿金额及比例分配。
此结果一出,各方网友纷纷为法院的公正裁决点赞。
截自老覃电商微博评论区
截自新华社微信公众号评论区
近年来,有许多厂家在处理相关事故诉讼时,往往凭借自身较大的体量与专业的法务团队“店大欺客”,更有甚者,采取在网络上雇佣水军、与黑恶势力勾结等极端手段,让消费者维权困难。
本次马鞍山雅迪起火案的判决不仅可作为消费者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也为我们揭示出了电动车在日常充电中的安全隐患。全国各地的电动车自燃事件,也不断提醒着我们对待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必须保持警惕。
新能源汽车充电的注意事项
相比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在安全设计上更为严格,充电环境也相对较好。但是许多用户对于充电安全问题仍缺乏认知,插头随意丢放、充电线路乱搭等充电恶习仍屡见不鲜。现阶段新能源汽车普遍采用了大功率、高容量的锂电池,一旦发生爆燃将十分危险。以下6点充电使用习惯,能显著降低安全隐患。
(1)在公用充电桩充电时,充电不宜超过10个小时,电池温度超过65℃应停止充电。
(2)选择在家安装充电桩后,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功率较大,家里的插座要与电流相匹配。
(3)有条件的话可以定期对电池进行深放电,待其完全放电后再进行充电,这样可以对电池有一定的保养作用。
(4)在充电前检查充电设备,观察接线或插头是否出现接触不良的现象,接触不良而导致的长时间发热,会对汽车电池和充电设备的造成损害。
(5)除非专业人员,避免私自对充电设备进行线路加长、零部件更换等改装操作。
(6)选择充电位置时,尽量选择通风阴凉处,充电时尽量不要待在车内。另外随车携带灭火器,也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