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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境内的312国道K135处发生一起震惊国内的桥面侧翻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23.1万元。事情发生数月后,一系列的追责、索赔问题再次甚嚣尘上。
据政府公开消息,按照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目前共对1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竟然包括一位轮胎工:
“张某吾,轮胎装卸个体从业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消息一出,轮胎圈议论纷纷,都在问这名轮胎师傅是什么罪名。装个轮胎而已,怎么就重大责任事故罪了?!事故的主因是什么?今天小邦就来给大家公布一下官方的调查结果。
据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车辆严重超载是此次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肇事车辆,前车挂车比核定载质量超出 128.545吨,超载401.7%。后车挂车比核定载质量超出131.855吨,超载455%。同时,部分车还存在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这明明是卡车治超的事儿,轮胎工为啥要担负刑事责任呢?
1、涉嫌轮胎非法改装
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勘验,两车三轴的所有轮胎实际规格均为“12.00R20 20PR”,与登记中“12R22.5 12PR”的轮胎规格、层级不一致。改装后单个轮胎标称承载力提高约42%,属于“非法改装”,改装人为轮胎工张某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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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嫌安装司机“自带轮胎”以助其超载、年审年检作假
经查,挂车轮胎改装人张某吾,2019年5月开始从事流动补胎,由车主打电话通知上门补胎或换胎,所换轮胎由车主提供。
货车年审时按照车主要求,在年审前将“12.00R20 20PR”轮胎换成“12R22.5 12PR”轮胎,通过年审后再换回“12.00R20 20PR”轮胎。对于货车在年审年检涉嫌作假的行为,轮胎工起到了助导作用。
帮人装个轮胎竟惹上刑事责任,轮胎工冤不冤?小邦和多位大侠聊了聊,目前大致有三种声音,有人理解,有人愤怒,有人哀叹。
观点一:超载换胎,是轮胎工和司机的无奈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起的12年里,中国发生的至少17起桥梁坍塌被指与货车超载超限有关。而超载的本质就是运费太低。例如,肇事卡车核载只有30多吨,按照现在的运输费用,这种生意是没法维生的。
轮胎人帮人换胎,也是生计所迫。不超载=司机不挣钱。司机不挣钱=轮胎人不挣钱。那么轮胎人一家吃饭谁管呢?老人看病,孩子上学,谁来管呢?轮胎工帮人换胎自己遭殃,好心没好报。
观点二:轮胎工助导违法酿成大祸,应该负责
替换的轮胎规格不一致,不合规,轮胎工理应知情。如果在知情的前提下“助人违法”,并酿成3死2伤的惨剧,那么这名轮胎工应该担负相应责任。
观点三:轮胎人应坚守原则,共同抵制自带轮胎
上文提到,此次超载的轮胎是司机自带的。也就是说,轮胎都不是从你这拿的,结果出了事要你负连带责任。就为了点安装费,实在不值当。若当初坚定地拒绝服务,哪来今天的窘境?
有大侠呼吁:自带轮胎就不能装,每年因自带轮胎爆炸,炸死炸残多少兄弟?尺寸规格不一致,应该拒绝。网购问题轮胎,应该拒绝。任何不合理不安全的自带轮胎,大家应该共同抵制!
事故发生后,轮胎人应该总结教训:违法的事,绝对不能碰。自带轮胎问题非常有必要建立行规,有组织有力量地劝导和拒绝。卡车违规、超载行为让轮胎人蒙上生命、司法风险,这是不公平的。行业想要规范,需要整个轮胎圈团结一致。
对无锡市“10.10”较大事故的处置结果,你想说些什么?比较支持哪派观点?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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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2020年轮胎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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