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州市胶王路和杭州绕城高速两起交通事故,让行驶安全再一次成为了热议的话题。有数据统计,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中国占比20%(去年6.3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天172人)。在汽车越来越安全的今天,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依旧居高不下,我想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一面,但更重要的是国内驾驶者缺乏基本的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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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保证自己按规矩行车的同时,还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正所谓“防卫性驾驶”。我们看到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地多数是在高速公路上。今天就从高速行车说起,聊聊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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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一个概念“安全通道”,我把车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空间称为“安全通道”。假如高速上车流并不密集,可以用100km/h以上的速度巡航时,至少要保证自己有两条安全通道。可以理解成,或前、或后、或左、或右,有两个以上的方向是没有障碍物的,在危险时刻能有足够的空间避险。
先说前方,如果是跟车状态,大家都学过交规,知道要保持200米的车距。问题在于如何判别,目测自然是不靠谱,教大伙一个简单方法——读秒。120km/h大致是33m/s,行驶200米的距离大概需要6秒,所以以路边静止物体作为参照,当前车经过后6秒,自己到达参照物,便基本是200米的车距了。当然以目前国内的交通状况来看,时刻保持200米的车距是不现实的,中间总会有车加塞,算上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最少和前车保持3秒以上的距离是比较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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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原则”在晚上尤其好用,夜间行车视线差,最怕前方路面有障碍时不能及时作出反应。那么利用“3秒原则”找一台速度差不多的车跟在后面,前车会帮助你探路,这样既安全又轻松。多说一句,夜晚在有前车的情况下一定不要使用远光灯,否则对他人对自己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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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原则”不仅适用于前方,对后方跟随的车辆也同样如此。道理也很简单,一旦发生危险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时,要给后车留下足够的空间反应,以防追尾。当发现后车离你很近的时候,要么变道避让,要么加速拉开距离。如果发觉后车高速接近时,一定要观察左右给其留出宽裕的空间超越。前面提到远光灯的问题,如果你后方跟着一只“远光狗”,除了在心中诅咒它之外,可以放慢车速让它过去,也可以尽快加速远离。总而言之,要有意识的提醒自己多看后视镜,等养成习惯后就能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另外有一种情况不适用于“3秒原则”,就是大卡车,无论在前、在后,千万别和卡车行驶在同一条车道上。如果卡车在前,他车上要是掉落了什么“脏东西”,轻则弹伤车漆,重则击穿前挡玻璃。如果卡车在后,他的刹车距离一般都很长,一旦发生追尾,后果总是很严重。最糟的是,被卡车夹在中间,类似的惨剧网上已有很多案例了。总之,无论前、后、左、右,离这些重型怪兽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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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左右两侧,我的意见是避免和别的车并排行驶。这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如果他的车道发生危险或者是爆胎,很有可能牵连到你。给他人留出空间,就是给自己安全。所以当发现左右的车辆和你在并排行驶时,或减速或加速,一定要保证至少一个车身的距离。此外在超车时,尽量用最短的时间进行超越。假定这辆慢车是个不看后视镜就变道的新手,那么超越的时间越短,发生事故的概率越低。
总结一下,在高速行车时,给自己也给别人留出“安全通道”,前、后保证“3秒原则”,左右避免并排行驶,超车要果断、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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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辨析一个概念,我们经常听到“十次事故九次快”类似的宣传,但这并不准确,严格的说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速度差”。在限速120km/h的高速上,你开60km/h同样非常危险,甚至比开180km/h还要危险。因为开180km/h你是主动的避让前车,而开60km/h是别人在避让你,此时主动权并不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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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卫性驾驶”的角度看,与周围的车流保持相同速度就是安全的。当然这是理想状态,高速上有开200km/h的,也有开40km/h的,实际中压着限速同时运用之前的方法行驶就好。另外从匝道上高速时,一定要把车速提至和限速值差不多,之后再并入主线。我的方法是,在匝道上一脚地板油提到100km/h左右的速度,之后才并入主线。
写在最后
有研究文献指出,高达90%的事故都是“可预防”的,而驾驶者针对自己身处的交通情境,尽早预测下一步是否会发生危险,这就是“防卫性驾驶”的基础。它们其实都不困难,但是需要经年累月的训练才能够成为反射动作。希望大家都能够安全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