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一个短视频火爆了整个二手车圈子。
视频的内容是:上海某二手车大佬级的连锁车商,卖给客户一台非常严重的水泡车!
同时也是一台左右A柱均受损修复,全车安全气囊全部缺失,严重威胁车内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车,价值67万的保时捷卡宴。
遗憾的是,在消费者发现问题后,该连锁品牌车商对于客户提出换车的合理要求后,回以淡漠的承诺,甚至是敷衍懈怠的行动,其售后服务形同虚设,这是正经二手车人应该有的态度?
这难道是一个大型的车商,主卖豪华车型的大佬应该有的售前售后管理模式?
(下面是短视频的截图,如果你还没看过完整视频,请自行搜索)
经过引荐,白武士今天上午与这个保时捷卡宴的车主进行了对话,在近30分钟的通话中,白武士了解到了更多的事件细节和经过,也感受到了车主的无奈和愤怒.
车主表示已聘请律师将XX汇告上法院,也经过了鉴定,确定了这是一台水泡车和事故车。
因为XX汇的种种恶劣行为和推卸责任的做法,本来初期只要求换同价位车的诉求,最后变成了诉求退一赔三。
白武士有着法律人和二手车人的双重身份,向全体二手车人普及二手车法律知识是我的社会责任。鉴于该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退一赔三,在未判决之前,白武士也不方便公开透露更多的案情。
本文仅根据短视频讲述内容中的一些问题点进行法律分析和普法。
法律意见
问题一:上海XX汇售卖事故车和水泡车的行为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白武士法律意见:首先,法律并未禁止经营者销售事故车和水泡车,只要经营者将该车辆的具体车况信息事故和水泡的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而消费者清楚知晓并认可该车况并决定购买,是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
反之,如果经营者未告知消费者车辆的具体技术状况及其他影响消费者购买的其他情况,则可认为经营者存在严重过错或者消费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诉求撤销合同,退车甚至退一赔三;
问题二:该XX汇宣传车辆经过200多项检测,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白武士法律意见:作为一家连锁二手车公司,是一家经工商部门批准营业的汽车产品专业经销商,对所售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和整备,是属于业内规范的基本流程。
如果所售车辆并未经过全面检测就直接出售,即属于违反了业内规范。如果对外宣传车辆经过200多项的检测,实际上并未进行检测,误导消费者进行了消费行为,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则可认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
问题三:车主签的是居间合同,是否会影响退一赔三?
白武士法律意见: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
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根据居间合同的性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一般是以居间服务费(报酬)的金额为基础进行退一赔三的处罚,不是以整车的销售价格为基础退一赔三。
但是,如果表面是居间合同,实际上证明是买卖合同,则有可能被判定实际上是买卖合同,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规定以整车的价格为基准判定退一赔三。
本案的车辆售价为67万,退一赔三的金额则为268万元!具体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居间合同无效,以后再给大家详解;
问题四:销售没有气囊的车辆,经营者是否构成“谋财害命”?
白武士法律意见:谋财害命是一个通俗说法,正确说法应该可以归纳为两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生命健康权。
《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2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44条,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有些情况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国内外均有因为销售缺陷产品而被判刑的案例。
问题五:签居间合同,找人假扮车主,就能推卸责任吗?
白武士法律意见:居间合同的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就不再累述。找人假扮车主借此来规避法律责任,则需要更多的证据。
找人假扮车主或借名登记,是二手车行业的潜规则,一方面是为了避税省钱,另一方面则是规避法律责任。
但是,白武士研究了几百个汽车合同纠纷的法院判例,以及在处理退一赔三、退车案件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找人假扮车主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完成的半年内,经营者负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原告也可以申请法庭调查,调查实际出资人和支配人,以及申请原车主出庭作证等等,都可以揭开假车主的真面目。
白武士经手的其中一个退一赔三案件,经营者举证的时候,错误地认为不举证就能证明自己无辜,但根据高度盖然性规则,法院认定其存在主观欺诈,二审判了退一赔三并成功执行。
在写本篇文章的时候
只要涉及到XX汇的短视频
评论区里都是田螺姑娘
已经成为段子手的素材
二手车行业从此又多了一个田螺姑娘的故事。在看到这些段子一笑之余,我更多的是担心:这个行业在疫情的影响下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再来一个这么劲爆的丑闻,二手车商能否挺的过去?!
这个行业还要多久才能真正被群众认可?!有多少车商能做到言行一致,诚信规范经营,主动学法、懂法、避法?
二手车人的诗和远方,二手车人的未来,从自律开始!你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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