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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
朋友圈、抖音上
都被一位小男孩的勇敢举措
刷屏了
12月4日,重庆大渡口,一辆白色轿车将斑马线上行走的母子撞飞。男孩倒地爬起后,第一时间去搀扶身旁的妈妈,之后又生气地走到轿车前,对着车头就是一脚怒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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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发地并无红绿灯,从事发地监控清晰可见,事发时身穿蓝色外套的母亲正带着儿子行走在斑马线上,斑马线旁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礼让行人”,而一辆白色的轿车却无视行人,从机动车道匀速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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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斑马线上,白色轿车撞上了母子二人,二人被车头顶飞了出去,母亲由于距离轿车位置最近,被撞力度较大,重重地摔倒在了马路上。![]()
一旁的小男孩随着母亲倒地后迅速爬起,先是焦急地搀扶身旁的妈妈,接着,小男孩气愤地走向白色轿车,抬脚就踹了车头一脚,随后走到驾驶室位置,愤怒地指着司机指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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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的是,母子二人并无大碍。轿车司机因斑马线上未礼让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网友们纷纷为视频中的小男孩点赞,夸他勇敢,爱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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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视频中的小男孩真的十分勇敢,小小年纪就懂得保护妈妈,值得点赞。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司机还是带着孩子过马路的妈妈,都很“猖狂”。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我想问问那个司机,遇到斑马线,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这种从科目一就一直学习的常识当耳边风了?那么大的两个人看不到?看到人还直直开过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通行权规定如下: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我想对视频中的妈妈说:虽然有礼让行人的规定,但斑马线上就可以肆无忌惮不观察路况就往上冲?过个车流这么大的马路,连右边来车都不扭头看一下。马路如虎口,更何况还带着孩子在身边,对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多不负责。
行人:人行横道或人行过街设施是行人过街的通行通道,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安全通行空间。因此,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机动车:在任何时候经过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时,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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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机动车需要根据行人的通行状态来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1、2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权发生冲突,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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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行人已经离开“冲突区”
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与机动车通行权的冲突区域,如下图所示,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1、2车道机动车的通行对行人没有妨碍,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过人行横道;而3、4车道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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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了,天寒地冻的,路上行人和司机们赶路的步伐也加快了。行人不要为了追赶那几分钟就横冲直撞,也不要仗着行人有优先权就可以肆无忌惮,毕竟人肉碰不过铁皮,要真发生点什么事故,后悔的还是自己,别拿生命开玩笑。司机要谨记礼让行人,减速慢行,同时,在温暖的车里要体谅一下路边吹着寒风的行人,宁可等1分钟,也不要抢行1秒钟。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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