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edee
周六,我们不谈车只装腔
谁都没想到,死气沉沉已久的马丁靴,居然成为今年秋冬最受欢迎的短靴单品,被无数博主捧上天。
摇滚魂居然在20年之后,再度焕发新生。
尤其是2016年开始的整个东亚地区,腐国宝靴Dr.Martens在霓虹和中国香港分别开了5家和1家门店,韩国门店也极受欢迎,整个亚洲的销售量都是直线上升。
的确,明星背书,例如Avril Lavigne的影响占很大比重。另一方面在如今这个越来越中性的世界,马丁靴似乎比切尔西更符合当下的时尚环境,更善于盘活一个人的整体造型。
是的,相比雅痞帅气的切尔西,它流露出更多的个人情感:叛逆、颓废、朋克、浪荡不羁、不好惹……
总之,墨镜一戴谁都不爱,马丁靴一穿谁都不是菜。
它会让你成为整条街最冷酷的精神小伙。不会再有人敢大大咧咧让你随便加班,找你免费设计,问你借钱,甚至轻易把你开除!
于是,精神小伙、颓废青年、朋克姐姐、佛系大叔……人人脚上都有一双马丁靴,甚至快成为当代青年过节回家亲友串门至宝。
不过,如此帅酷屌炸天的马丁靴,最早却是一个丝毫不酷也不帅的德国医生发明的。且一开始,和Dr.Martens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1945年二战末期,一个名叫Klaus Märtens的德国军医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时,由于过于自信发生意外,导致脚踝严重扭伤。
受伤后,Klaus Märtens一直处于无鞋可穿的尴尬境地。他的脚踝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鞋底比鲣鱼干还硬的军靴,根本就踩不下去。
于是,Märtens大夫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把原来的鞋底挖走,问鞋匠铺要来一块软皮子,再捡了一个废弃的轮胎,DIY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气垫鞋底。
比耐克的气垫鞋早了足足24年!
马大夫终于舒坦了,二战也终于结束了。他就此脱不下自己的这双“气垫鞋”,闲来无事还喜欢踩着它到处串门子玩。
1947年,他去慕尼黑旅游时,遇到了大学同学Herbert Funck。后者居然对他脚上的新军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继而生出一同发家致富的念头。
老马想想做战败国军医的确没钱又屈辱,立马一拍即合——你宣传来我做鞋。两人先注册了专利,再从几个废弃空军机场,拉回了一车车的破橡胶轮胎。继而相中了巴伐利亚的宁静小镇塞斯豪普特,作为老马牌气垫鞋的开张地。
由于气垫鞋价格便宜又舒服,所以分分钟成为了塞斯豪普特镇家庭主妇的出门必备装备。
1952年,老马牌气垫鞋已经成为了巴伐利亚州家庭主妇出门旅行的必备佳品,老马甚至还在慕尼黑开了一家工厂。
7年后,终于和腐国产生了宿命般的交集——专做英军制服和军靴的军品制造商R. Griggs Group Ltd.(也就是格里格斯)发现了这款大宝贝,立马抛弃国家往日的恩恩怨怨,特地上门和老马他们谈专利权转让。
老马觉着价钱合适诚意足,没多久就拍板同意了。
为了感谢老马没坐地起价,格里格斯在重新设计这款“气垫鞋”时,决定直接用马大夫的姓氏命名鞋子:Dr.Martens,马丁靴的大名正式出现。
1年后,酒红色皮子黄色缝线,重新注册AirWair鞋底专利的8孔马丁靴——就是如今最经典的1460款,率先穿在了伦敦码头区巡警的脚上。
瞬间,码头区的巡警成为全腐国警察最羡慕的人……因为一双漂亮的大靴子。
没多久,马丁靴就成为了腐国工人阶层必备的劳保用品,建筑工、邮差、巡警等男性蓝领的标配。一双只要2英镑,好看舒服又耐穿。
最重要的是,关键时刻能替代板砖砸人,对方肉疼自己却不会心疼。
不过,马丁靴真正红遍腐国走向世界舞台,是在1964年之后。
那一年大名鼎鼎的英伦硬摇滚乐队The Who诞生了。主唱兼吉他手兼乐队灵魂Pete Townshend酷爱砸吉他(是的,不少乐队的砸吉他表演板块,就是从他那儿学去的),也酷爱穿马丁靴。
在舞台上,他穿着马丁靴又唱又跳又爆粗口又砸吉他,无法无天的疯狂样子,瞬间俘虏了全腐国无所事事的年轻人。
Townshend无疑是50多年前的权志龙。
而他脚上那双深红色8孔1460款马丁靴,比如今的小雏菊更风骚——吉他买不起更砸不起,但同款马丁靴只要两块钱!两块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关键是家里嗜酒如命一见我就吼的老头子,居然能天天穿偶像同款!
很长一段时间,腐国摇滚饭圈对老爹无比顺从无比乖巧,温柔得让爹妈毛骨悚然。
同样穿马丁靴上瘾的,还有当年性手枪乐队的贝斯手,22岁吸毒过量而死的Sid Vicious。他用玻璃瓶砸瞎女歌迷眼睛,用自行车链抽打记者,用贝斯砸破观众脑袋,用刀割开自己的手心……他的所作所为,让乐队经理Mslcolm McLaren的前女友,朋克教母Vivienne Westwood都看直了眼。
他爆虐到不能自抑的同时,也迷倒了一大批要鞋不要命的光头党。
他们发现,Sid Vicious脚上那双踢不烂的马丁靴和自己跑不尽的摩托、穿不腻的皮衣、听不完的摇滚、喝不完的咖啡和打不完的群架最般配。
出版过《Skins & Punks》影集的Gavin Watson,如此回忆自己当“光头党”时干过的马丁往事:
“12岁时买了人生第一双8孔马丁靴。当时流传着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你必须用马丁靴踢人来为新鞋洗礼。如果能见红就更好了!”
甚至为了给自己靴子完美开光,脚脚见红,不少小阿飞会在鞋头加装铁皮,让马丁靴成为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良药。
1970年代中后期,摇滚乐彻底将音乐圈掀个天翻地覆。舞台上,不怕雨、不怕脏、穿不烂的马丁靴随处可见,从此在靴界地位不可动摇。
没多久,各国前卫年轻的时尚设计师也无比默契地将马丁靴推向四大时装周的T台秀场——西太后、山本耀司、川久保玲、让·保罗·高缇耶……一个个无比熟悉的名字,当年有多叛逆激进,现在就有多呼风唤雨。
连大名鼎鼎的教皇约翰·保罗二世都忍不住找格里格斯订制了一双白色的1460款马丁靴。
尤其是1990年代的Marc Jacobs。
1991年,他成为了美帝四大设计师品牌之一——Perry Ellis,女装部的副总裁,天天尽想着将手头这个主打优雅休闲正装的品牌彻底变个模样。
然后,他想到了涅槃乐队的主唱Kurt Cobain——后者总是穿着宽松T恤、破破烂烂的毛线开衫和法兰绒格子衬衣登台演出。
于是,某次Perry Ellis女装的发布会,Marc Jacobs心血来潮地将法兰绒格子衬衣、毛线冷帽和马丁靴送上T台让模特穿着,直接让Perry Ellis惊掉下巴,当场就把前者吵了鱿鱼。不少时装评论人,比如Suzy Menkes也不失时机地大加吐槽。
不过Marc Jacobs觉得挺快乐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坚持认为,这是他有生之年最爱最值的一场秀:“它标志着我打破规矩,跟着直觉走,而且事实证明我没有走错路。”
反正从不缺奢侈品牌塞过来的offer,大不了自己也做设计师品牌。
渐渐的,马丁靴终于和“凶器”一词渐行渐远,迅速成为1990年代酷女孩们的最爱——格里格斯开始大举扩张产品线,不仅衍生出3孔的1461款单鞋和14孔的1914款中筒靴,也在不断开发更耐操的鞋底和更多样的皮子。并多线发展大肆抢别家的饭碗,切尔西靴,布洛克鞋、乐福鞋、玛丽珍鞋等等,只要和经典英伦范儿沾边,都屏不住要插一脚。
可惜,千禧年之后,世界范围内硬摇滚迅速衰弱,马丁靴提前进入了更年期。原本在世界各地开得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的生产线大片关闭,最后只剩下一间工厂苟延残喘。
2002年,格里格斯的一位零售高层对《Telegraph》杂志如此吐槽:“时尚和音乐向来互相影响,密不可分。如今是rap当道,rapper们的标配是运动鞋——他们不穿马丁靴……”
格里格斯不想做运动鞋,他们坚持认为40年来,那些穿马丁靴的蓝领、光头党、摇滚青年和酷女孩们才是最忠诚的客户。
rapper才不是。
他们发起了一拨针对老客户的长线营销——“First and Forever”,让大家好好来一场回忆杀,聊聊自己拥有第一双马丁靴后,那些朋克而牛叉的往事。
大名鼎鼎的宇博/时尚摄影师Scott Schuman打头阵。
他回忆年轻时最爱没事就去Armani店里逛一圈,啥也不买就看看。每次,他都会用自己的马丁靴在店内厚地毯上,留下巨大的深坑,就好像一个通向未知世界的神秘钥匙孔。
当然,格里格斯最有效的一招就是做联名。当年那些在自家作品中活学活用马丁靴的顶级设计师们倾巢而出:西太后、川久保玲、山本耀司……
甚至Colette Roussaux、Supreme与VETEMENTS都愉悦加入,再一次将时尚设计圈搅得天翻地覆,马丁靴终于再度成为近年冬季最热单品——无论配骚气的长风衣大衣,还是干练的短夹克皮衣,甚至优雅飘逸的长裙,俏皮的短裙短裤,都能完美兼容。
现在,咱们来聊聊怎么挑选最适合自己的马丁靴。因为它看起来无比百搭,其实是一种看起来很好穿,选起来……有点神烦的鞋子。
一般而言,一双经典8孔1460马丁靴,皮质起码有5种以上。
比如最常见的光滑硬皮:
上脚效果最佳,也是明星街拍最爱,而且穿一段时间后,会随着脚型而重新塑形。不过刚开始无疑是磨脚狂魔,如果不想像灰姑娘姐姐一样,弄得鞋内血肉模糊,请务袜子必穿厚一点。
当然,不要以为买大一码就不磨脚了——对于最经典的光滑硬皮的马丁靴,鲜血一直都是新鞋的开光佳品。只不过当年的血是别人的,如今是自己的。
有些重度马丁迷甚至会觉得祭品不够丰厚虔诚,特地选择奎隆皮制的made in England系列或Vintage系列:
奎隆皮?
应该是马丁靴最古早的一种皮质,平均厚度达到3毫米。厚度、硬度、耐操度和复古度,绝对是光滑硬皮的平方。磨合时间通常也是平方数,不过许多马丁迷坚持认为,这种皮质是所有马丁靴里最美,最还原60年前初代皮质的,值得自己的双脚吃苦。
个人比较建议新人们先从最舒服的纳帕软皮试起:
可能鞋型没有其它皮质那么优秀,但真的不需要什么磨合过程。而且亚光皮穿旧了之后肥肠有味道。但是……它很嫩很容易破。
其实,还有另一种更软的选择——弗吉尼亚皮,比纳帕软皮更高级更舒服更耐操更容易拉升,当然也不是所有鞋型都有的一种皮子。
懒人最适合的,是不需要过多保养的油皮:
它表面有层保护蜡附着在皮上,手感比软皮硬比硬皮软,也属于好穿好看耐操的经典款式。
此外,有诸如漆皮、喀尔巴阡山皮、阿卡迪亚皮、疯马皮、古董坦波丽皮、白兰度皮、灰熊皮、阿贾克斯皮、白脱革、绒面革等等软硬颜色花纹质感等各种不同的皮革——足够让你挑到一脸懵逼。
选完了皮子还没完,鞋底也在等着你——最常见的诸如男款DMC、女款DML、中性款DMS,一般男款宽女款窄,全看你脚型。如果是重度马丁迷的最爱vintage系列,鞋底又有别的花样经了!
不过,对于普通顾客,三种基础鞋底已经够吃好几年。
现在来聊聊,我们到底应该穿哪款马丁靴?
不喜欢靴子的可以选3孔1461款单鞋,其实和绝大部分皮鞋无限类似。
最不容易出错的必须是经典8孔1460和这些年新出现的6孔靴,高度都到脚腕上下——不会显得小腿粗,更不会因为身高,给人一种靴子是借来的不合身感。
最难穿的无疑是14孔的1914,靴高刚好卡到小腿肚,腿型稍有差池,就变成哥老官里的经典配菜牛蛙腿。
而这两年,马丁靴最不出错的靓仔穿法——无论男女,都是卷边硬挺九分裤。
管你是卡其裤、工装裤甚至运动裤,管你是修身直筒哈伦还是喇叭形的,卷边才是重点!面料越硬越好!
千万不要将裤子收入靴筒!这是十几年前的老梗了。
卷到哪里最妙?站立时裤腿能和靴筒自然衔接,视觉上成一条线。坐下时,恰巧能露出骚气复古的羊毛中筒袜。
马丁靴的鞋带绑法也和运动鞋不同,没必要玩啥复杂花样,老老实实十字交叉或一字形平行就行。毕竟每次穿脱已经很累了,别再额外考验自己的双脚和意志力。
当然,最最最最重要的一点是:马丁靴其实不显瘦!想显瘦请买例如马靴之类的高筒靴,马丁靴从不是为显瘦而存在,是为了叛逆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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