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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汇消息:10月9日,东方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9月30日与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福田汽车(600166,SH)及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等多方签署了《备忘录》和《保密及免责协议》,东方精工将出售普莱德全部股权,4名原股东和普莱德必须配合完成交割,但与原股东之一的宁德时代仍在协商中。
在东方精工发布公告后,深交所也于昨日(10月11日)下发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东方精工说明业绩承诺期内出售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等问题。
此前,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方关于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利润补偿事项发生多起争议。今年7月1日,东方精工发布公告表示,已就该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原股东向其支付利润补偿金约26.45亿元。
据了解,东方精工于2016年3月以47.5亿元从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5位股东手中收购了普莱德100%股权。
面对如此高昂的收购价格,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签订了“对赌”协议,普莱德2016年~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应低于人民币2.5亿元、3.25亿元、4.23亿元、5亿元,否则将以现金形式进行业绩补偿。
但是,根据东方精工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普莱德亏损2.19亿元。普莱德等公司认为东方精工发布的年报有误,双方争议和纠纷由此展开。从今年4月至今,双方已就“补偿金”问题引发多次争执。直到10月9日东方精工发布公告,双方似乎有望和解。
目前,除宁德时代以外,东方精工已经与另外4家原股东达成协议。东方精工表示目前仍在与宁德时代进行积极协商,以期全面解决“对赌”协议带来的争议和纠纷,但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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