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一时间,已被市场边缘化的长安福特又重新站到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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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范围内的百年车企,当下福特正遭遇入华以来的最大冷遇,亦是长安福特的真正低谷期,当业内都在关注这家企业如何摆脱困局重回一线品牌范畴之时,此反垄断处罚犹如惊天炸雷,让长安福特的低谷困局又平添一丝雾霾。
长安福特5月10日所公布的4月汽车销量显示,该制造商在该月所实现的新车销量为14797辆,同比下降60.9%。今年1-4月,长安福特累计销量为51597辆,同比下滑69.3%。
好在,长安福特方面随后正式发布官方声明称:“长安福特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我们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不过,虽然官方已经做出回应,但对长安福特而言,从长达5年的监管缺失直至东窗事发,此类姗姗来迟的公关辞令显得有些苍白。上述处罚决定无疑将对这家业绩惨淡的中美合资汽车制造企业构成一记不可承受的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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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垄断协议指的是,同一产业链中不同环节的经营者,与上下游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从销售终端角度讲,长安福特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排除掉了福特品牌内部各个经销商的竞争,即各大经销商网点无法自主定价,不仅消灭了同品牌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同时也降低了国内汽车市场的运行效率。若从百姓角度,限制售价即是弱化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人性都存在逆反心理,消费者又无法通过信息对称了解到价格限制的内因,故而会因为价格因素导致购车负担加重的同时,对品牌期望值下降,进而出现购买行为倒戈。
众所周知,眼下国内汽车市场正经历下行趋势,为应对客观环境影响,政府正想尽一切办法通过政策手段对汽车市场进行软刺激,并且为了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国六标准提前兑现以及新购置税法同步上线,全部都为了尽一切所能匡扶国内汽车市场逐渐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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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长安福特垄断行为,狭隘的讲,最终呈现的表象是,福特越来越卖不出去,消费者越来越不买账,进而对品牌完全失去信心,一纸罚单成为了长安福特在华闪崩的中继。广义的讲,长安福特的垄断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违背,同时像孩童一般在逆反国家政策。
全网不乏将此次针对长安福特的罚单解读为某“外交因素”的言论。但细想之下,本人一方面不敢僭越解读,另一方面不希望也不认为此处罚行为与国际形势相同步。目前作为宇宙最大的汽车市场,中国是各大车企的“香饽饽”,市场从无到有、从有到精需要经历漫长的修正、发展过程,同理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轨迹亦需要不断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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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政府层面针对各行各业的栽培与扶持向来是积极的,毕竟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谁都不愿意通过经济增长点开刀,更何况是汽车这个风口浪尖的行业。另外,政府的思路很明确,管控市场不会采取管控价格这种单一方式,而是应该帮助经销商维持稳定的营商环境,例如引导经销商进行盈利点的转移,或制定相应商务政策避免经销商资金链断裂。
再者以华夏五千年文明智慧的角度去鸟瞰此事,中国不可能通过如此狭隘、小肚鸡肠、不痛不痒的方式来回应国际关系,不仅不显从容且有失大国风范,相比之下,此举更像是外方普遍的处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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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和网上的普遍资料显示,另有很多行业及企业都采取了(过)这种价格控制手段来控制经销商,如果以长安福特为实例,那么其他行业及企业在营销策略上或多或少都触犯了《反垄断法》中纵向协议垄断。由此反证,现阶段对长安福特进行处罚,是否同样意味着我国开始注重保障市场公平性,向市场经济的健全化又迈进一步呢?
写在最后
归根结底,长安福特的垄断行为是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热络之时可以保证充足利润,但在门可罗雀之时则作茧自缚。无论其垄断出于什么目的,在其他品牌都争相支持经销商清理库存之时,福特却丝毫不为所动,这种伤人伤己伤渠道的行为,注定福特的日子会更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