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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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中与汽车相关的重点信息包括:
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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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一步指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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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文件中“严禁”、“不允许”等词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发展新能源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实施方案》的推出是为了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从而积极推动汽车更新消费。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尤其是限购城市的家庭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的消息。当然,由于上述政策为顶层设计文件,还没有给出具体的执行时间,后续解除限购政策还要依靠各地方出台实施细则,我们会时刻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