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对福特汽车与长安汽车集团的合资企业长安福特处以人民币1.628亿元(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罪名是违反反垄断法。
实施垄断,长安福特被罚
长安福特被罚1.628亿,因其违反了《反垄断法》中“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根据调查,自2013年起,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制定《价格表》并签订《价格自律协议》,限定了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网络最低报价,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此举已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
事后,长安福特很快便发布了媒体声明:尊重并坚决执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已经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这部号称是经济行业的宪法正式实施,自2014年中国反垄断部门开罚以来,就有多家车企和零部件公司受到处罚,其中包括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奔驰公司和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等相继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罚金总计高达7.5亿元。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内还有哪些车企吃过罚单:
一汽-大众奥迪
罚款时间:2014年9月11日
罚款金额:2.7854亿元
罚款原因:自2012年起,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多次组织湖北奥迪经销商签订限价表、价格方案保证书等协议。其上述举措剥夺了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抬高了整车和备件的销售价格,限制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违反了《反垄断法》。
克莱斯勒
罚款时间:2014年9月11日
罚款金额:3382.41万元
罚款原因:2012至2014年间,克莱斯勒与经销商签订了经销协议,通过扣减返利、罚款、冻结资源分配、暂缓配置试驾车等方式限制经销商的报价和实际定价。此外。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三家经销商联合签订了相关协议,统一约定了同城经销商的保养工时、配件价格、做漆价格等,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奔驰
罚款时间:2015年4月23日
罚款金额:3.57869亿元
罚款原因:奔驰公司与江苏省经销商达成垄断协议,限定了奔驰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此外,奔驰还多次组织经销商召开会议,达成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并实施,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奔驰上诉举措已违反《反垄断法》。
东风日产
罚款时间:2015年9月10日
罚款金额:1.4242亿元
罚款原因:东风日产与广东省内经销商达成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并实施,此外,东风日产还通过下发考核制度、价格管理办法以及商务规定的方式,对广东省内经销商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最终成交价实行限定,东风日产上述举措违反了《反垄断法》。
宝马4S店
罚款时间:2014年8月13日
罚款金额:162.67万元
罚款原因:武汉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4S店通过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此举违反了《反垄断法》,上述4家宝马经销商分别被罚款93.79万、34.16万、19.72万和1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汽车行业第一次遭受反垄断打击,虽然只是经销商,但相关汽车品牌和车企已是瑟瑟发抖。
此外,中国反垄断部门还对包括三菱电机、日立、电装、精工等在内的日本12家零部件及轴承企业开出12.35亿元的巨额罚单。2014年,汽车及汽车周边企业因为反垄断法而收到的罚单超过了20亿元。
写在最后
在汽车行业收到第一张反垄断罚单后,其它车企及相关企业就该引以为戒,而时隔几年后,长安福特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1.6亿元的消息传来,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不仅震惊,而且痛心。在市场竞争中,利益固然重要,但大家也不要忘了,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异于自掘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