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引起社会关注。前期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有关消费纠纷也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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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奔驰4S店被罚款100万元 收缴国库
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关于W女士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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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维权女车主有话说
看到结果很欣慰,相信法治的力量
所以当看到最终的处理结果时,W女士称感到很欣慰。“这个鉴定结果没有任何偏向,非常客观地陈述了一个事实,也让我看到了政府相关部门越来越透明。”女车主表示,其实推动整个事件最终解决的,不是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也不是舆论的力量,最终还是要靠法治的力量。
最满意的是一个行业变得规范了
“有网友说我终于‘复仇’成功,其实我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W女士表示,她其实并不关心西安奔驰利之星最终被罚了多少钱,整个维权事件最让她感到满意的,是一个行业变得更加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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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维权的过程,我最看重的只有两点。一是车子本身质量究竟有没有问题,现在已经有答案了。另外一点就是能不能通过我的维权,让一个行业更透明,更规范。”王倩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通过这次维权,她掀起了不少行业内的“潜规则”,一些明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现在看来,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些,也开始治理整顿了,这是我此次维权最满意的一点”。
如果时光倒流,绝不会爬上引擎盖
回过头来看,女车主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坏的示范。“听说后来还有女房主因为坐上沙盘维权,最后被刑事拘留,我听了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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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虽然情绪很激动,但并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去破坏车子。”现在想来,她认为一定要把维权和违法区分开,不管情绪有多激动,维权也不是一个人违法的理由,但如果控制不好度,事情就可能往坏的一面发展。“所以我现在挺后悔当时的行为,事情要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法治,我真的很想把这段爬上引擎盖维权的经历从记忆中抹去。”
你觉得处罚力度够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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