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网友上传的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视频中,女司机驾驶的轿车左转,随后被直行的摩托车撞上导致发生了事故。
先了解下二位的争执原因
摩托车男子认为:女司机转弯未让直行车。
左转轿车女司机认为:自己已进入转弯区域,摩托车已经看见了还撞上来,存在故意碰撞的嫌疑。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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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作出判决:左转轿车女司机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并对摩托车进行赔偿。据了解,受损摩托车型号为本田金翼,定损价格可能达到13万元。
网友观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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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视频持续发酵,网上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一部分网友表示,法律就是法律,直行车辆相较转弯车辆拥有更高的“路权”。由于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转弯车辆理应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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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为大家解释一下“路权”这个名词。其实在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写出“路权”二字,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中有所规定,红框中的内容就是对我们常说的“路权”的法律解释。
网友观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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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网友则为左转轿车喊冤,他们认为虽然有“路权”原则,但是摩托车进入路口的时候,轿车已经在转弯区域,并且直行的摩托车只拉响警报器而未做出制动措施才导致此次事故,不应该只认定左转轿车负全责,摩托车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争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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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反复观看视频,编辑认为目前确实还存在很多有争议的地方。比如摩托车已经提前发现轿车左转,并拉响了警报器,但是却未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是否涉嫌故意追撞?当然,判定故意追撞是需要证据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很难被证实的。 再比如,直接以“路权”原则判定事故责任是否在这次事故中有些不妥?能否依据撞击角度和痕迹对事故车辆出具鉴定报告,继而再做出更合理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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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观点
一般情况下,交警都会按照“路权”来作为判定事故责任的唯一标准,但是随着行人和车辆数量的增加,路况也越来越复杂,是否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事故责任判定也成为了目前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截至发稿前,有网友爆料轿车女司机因不满交警判罚,已经提出上诉要求,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