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一则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原定于2019年4月15日14时30分拟对江淮汽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一案,因为当事方江淮汽车4月11日提出延期举行听证的申请,故此次听证将延期至2019年5月16日14时30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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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事件,从江淮汽车处获悉,涉案汽车来自重卡事业部,江淮汽车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已联合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查工作,并会在北京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听证会上作详细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9条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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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14年,江淮汽车旗下重卡经销商渠道曾被央视曝光,那时候正值国内机动车行业从国三排放标准升级至国四排放标准期间,江淮汽车旗下重卡经销商渠道通过修改《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型号和编码来以国三充国四。当时,江淮方面曾进行澄清称是经销商所为,而此次是否为江淮汽车方面主观行为,有待揭晓。
目前,汽车市场依然不景气,如果江淮汽车被裁定造假,那对于盈利、销售不佳的江淮汽车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江淮汽车对于此次的听证会非常重视,离听证会举行还有6天时间,留给江淮汽车的时间已经不过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静待听证会的最后裁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