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7月1日即将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各大朋友圈刷屏。很多声音说,此举或将令汽车售价更为亲民便宜。这个消息到底在讲些什么?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针对这几个问题,砖叔给你慢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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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需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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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中:汽车综合卖场、汽车超市增加,买车更方便。同时卖车行业竞争力加大,车价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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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严格意义上更像是为过去的汽车卖场、二级经销商等并未通过授权的经销商“正名”。而此类二级经销商想要想要发展成规模还需要一定时间。另外,现在的4S店一般都与汽车厂家签订了授权协议,以保证了其稳定的优惠政策与货源,短期内不会销售多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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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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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中: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去哪做维修保养,而且不影响原厂整车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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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实来看,即便有政策支持,但在执行过程中依然有难度。车厂的三包政策要求车子的保养、维修要符合原厂规范,这包括保养要按原厂要求的周期,用符合要求的机油、零部件,甚至要求操作的工人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一旦出现纠纷,需要车主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车子的保养维修是按原厂要求进行的,否则车厂有理由不提供三包。现实中,如果不去4S点保养、维修,通常难以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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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十四条还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金融、用品、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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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中: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保障消费者利益,可以买到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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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搭精品、保险这些在汽车行业已经成了潜规则。若你不认可此类捆绑销售,想买裸车,4S店就不会给你相应的车价优惠,往往更不划算。对于贷款买车的消费者来说,4S店可能会以“不在4S店投保,贷款批不下来”等理由要求打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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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新政的出发点是保障老百姓利益,监管汽车市场,对广大消费者是一件大好事。但要真正完全落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对消费者买车、养车不会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