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我同年,更巧的是他与我念的两所高中虽地处不同城市,却是友校关系,经常一同策划联考。他是考过第一名的人,因此我和他最早的交集,或许是级会上公布联考金榜时我仰头注视着他的名字(如果那次级会我刚好没有逃去打球的话)。
工作后我们又恰巧进入同一行,作为一名汽车编辑,他出生科班,是华南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而我是第二外语连作弊都考不过的那一位。我的拍照技术师从于他,他的驾驶技术也比我过硬,毕竟我的加塞技术是被自动挡圈养出来的,而他开起手动挡来手起刀落,颇有周星驰在《国产007》里切完猪肉浅酌一杯Dry Martini的架势。
所以他理所应当地买了台手动挡的车——一台白色的乞丐版瑞纳。
前不久他好像看破红尘似的,开着这台不到五万块的小轿车,头也不回地向西藏驶去,让我对他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