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以后 资讯】日前,江铃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旗下的陆风X7和路虎揽胜极光外观存在明显差异,并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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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豹路虎和江铃集团就陆风X7和极光的知识产权问题已经纠结了多年,剧情可谓跌宕起伏。
捷豹路虎从2016年6月开始就不断控告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车型抄袭。但中国知识产权局还曾宣布揽胜极光车型的外部设计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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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揽胜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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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X7劲越版】
而在今年3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江铃控股旗下的汽车品牌陆风X7车型设计侵犯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法院判决,陆风X7车型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以及营销推广,并向捷豹路虎公司赔偿共计150万元。
而江铃对这个一审判决的回应是:并不存在侵权,且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江铃指出,由于汽车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品牌、销售、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遂不会因外观设计导致混淆。
编辑点评
2014年广州车展亮相的陆风X7确实和揽胜极光相似度极高,一时舆论哗然。但目前,与揽胜极光非常相似的老款陆风X7已经停产,而新款改名陆风X7劲越版,前保险杠部分经过重新调整,在外观上相似度有所下降。另外,全新一代极光也即将上市。
这个纠缠了几年的官司还在继续,但“当事车型”已经面临改款或换代,这个案件是一直争执下去还是会和解呢?各位又对于这个案件是怎么看的呢?你觉得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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