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逐利的同时,行业难免出现了一些乱象。借着3.15这个特别的日子,为大家总结了一些“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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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汽车行业发展的全新升级,汽车金融已经成为新金融领域内风头最劲的细分版块,也是汽车厂家、经销商,乃至整个汽车零售产业的重要盈利点。
PointPredictive首席反诈骗策略分析师弗兰克·麦肯纳向《动力户外金融报(Powersports Finance)》透露,由于诈骗犯掌握了更多盗取数据的信息技术,全球汽车金融企业目前正在蒙受全年约60亿美元的诈骗损失。
那么,在汽车贷款过程中都有哪些欺诈风险?作为厂商、经销商、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又该如何第一时间识别和防范这些风险,避免陷入不良“套路”的陷阱之中呢?
特点1:借款人无真实购车需求,其真实目的是通过贷款购车获取资产或征信记录以骗取银行信用卡授信。
特点2:借款人资质较差且征信记录信息较少,凭真实信息无法通过贷款审查。
特点3:看车、购车、贷款过程由第三方(贷款公司/黑中介/担保公司)主导陪同。
特点4:贷款车辆集中在中高端车型;:并且偏好现车,不过多追究颜色价格等车辆细节;借款人首付由第三方支付;借款人信息多为虚构,由第三方协助完成汽车金融公司的电话核查;多由借款人授权第三方提取车辆,并通过非正常渠道将车辆抵押、转卖牟取暴利。
特点1:由于银行收紧信用卡的审批,导致委托不法中介的客户无法办理下大额信用卡以支付中介费用。
所以目前不法中介的牟利方式已经完全通过非正常渠道将车辆抵押、转卖,这便导致了不法中介不再一味以办理信用卡吸引客户,转而采取“零首付”这种方式吸引客户,而这类客户可能具有真实购车意图,但是资质仍然较差,所以仍会存在伪造申请资料的情况。
特点2:目标车型正在由中高端车型转变为易于转卖的畅销车型,并且不法中介团伙为了便于资金周转,也会选择低端车型进行欺诈。
欺诈行为描述:客户通过4S店递交资料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审批通过后客户提车,此时金融机构要求客户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但客户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并将车辆过户给他人套取现金。客户通过车辆非法抵押、变卖的方式套现获利。
欺诈行为特点:客户无真实购车意愿、最终目的为获取现金、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抵押登记、拿到车辆后迅速变现。
欺诈行为描述:传销类欺诈是一种以欺诈的方式来获取利益的现象。诈骗集团利用的是一种类似传销的贷款方案,例如,仅付款一万元提车,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后,可以免除首付和还款的“汽车团购销售模式”,这类欺诈方式涉嫌采用庞氏骗局的手法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极高。
欺诈行为特点:诈骗集团到店前,已经确定购买车型,且车辆价格为已经确定好,为目前市场行情的最低价格。
只买裸车,且都需要贷款买车,倾向选择一些信贷门槛较低的套餐,愿意作抵押。
客户基本情况
1、客户来源:外地客户、二网介绍客户;中介公司;团购客户。
2、客户特点:未婚、低龄;无信用记录;学历较低;
工作单位不稳定;无自有住房(集体或租住)
看车阶段
客户不关注车辆基本情况(车型、配置、颜色、价格等)
多人来看车,借款人只出身份证,甚至不到买车现场,购车全程由中介人代理完成(甚至代签字),中介及其熟悉汽车贷款相关流程,多名借款人资料和流水类似(中介集中提供)。
贷款阶段
借款人倾向低首付贷款产品,借款人使用信用卡支付首付,且由中介代理人代付,借款人要求申请材料尽量简化,且期望快速审批,借款人对贷款利率不敏感,只是想尽量多贷款。
提车阶段
多人提车却不仔细看车,借款人并不控制车辆,车辆到手后迅速撤离。
抵押阶段
借款人轻易接受经销商提出的押金条件,借款人各种借口拖延抵押或者产证抵押信息造假,借款人以上外牌为借口,要求独自到外地车管所办理上牌及抵押。
(一)反欺诈预警机制
为有效控制申请阶段和贷后管理阶段的欺诈风险,金融机构可利用已累积的自有数据及外部数据,关联客户关键信息(如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等),完善反欺诈模型,实现系统提示并进行预警处理。
(二)反欺诈联防联控平台
由于汽车金融机构的欺诈信息较为孤立,使得不法份子的同一骗贷手法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成功骗贷。为此,建议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反欺诈信息共享,共同防御欺诈风险。
(三)销售人员自我提升机制
汽车金融机构需持续对销售人员定期开展反欺诈相关培训,分享反欺诈案例,提高销售人员专业素养。
1、客户申请环节
充分了解客户资质、购车用途及还贷意愿,并确保客户本人签署贷款合同,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示客户,谨防上当受骗。
2、车辆交付环节
要求客户须本人到店提车,如客户已签署委托提车协议,需致电客户确认情况,如发现欺诈嫌疑,立即向金融公司报备。
综上所述,“套路”时时有,3.15只是扒开了部分套路,与其亡羊补牢倒不如未雨绸缪,无论哪一个行业,良好的市场环境都是其能够得以长久发展的保障,无论是厂家和经销商,还是汽车金融机构,希望大家能将风险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