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中国开车难,除了行人,最让人头疼的还是非机动车,俗称“电瓶车”“飞机”。这些两轮交通工具的速度堪比汽车,瞬间扭矩爆发强,也是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老祖宗”,再加上有“人情味”的交规,有多少车主没吃过他们的亏呢?
先来分享一起事故
具体看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吧,我绿灯直行,左转已经是红灯了,起步速度也正常,大爷开着“飞机”直接怼上我前保险杠右侧。下车一看,大爷左脚骨折了,肿起来。然后非说自己是黄灯,我笑笑,直接打电话叫了交警。然后回车子里拿了行车记录仪等视频给他看,然后大爷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又开始说我起步太快。我跟大爷说,我这车百公里加速3.4秒,我这速度叫起步快?大家能不能讲点道理。大爷又不说话了。然后交警来了,说有人伤,车子先扣了吧,明天去警局定责。然后我给交警看了下视频,交警说大概率我次责,对方主责。小概率无责、对方全责。
![非机动车撞红灯被撞飞 凭什么车主要担次责?]()
![非机动车撞红灯被撞飞 凭什么车主要担次责?]()
![非机动车撞红灯被撞飞 凭什么车主要担次责?]()
最终车主被定为次责
从这起事故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来看,非机动车无视红绿灯信号左转,属于闯红灯。视频车辆,在绿灯后正常起步,起步速度并不快,然后立刻撞上非机动车。正常来看非机动车应该被判全责,但是我国交规规定“机动车没有任何过错,机动车也至少还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而且为了照顾双方的情绪(特别是非机动车车主和家属),交警一般处理类似的都会采用这种主次定责的方式息事宁人。
也可能就是因为交规中保护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权益,导致了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的漠视规则。
那如果在封闭道路上撞了人 还需要担全责吗?
那如果如说在封闭的高速路内撞击闯入的行人我们还要罚款吗?根据交规第十二条撞击行人事故:“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车辆驾驶人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或来不及做出避让措施,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无责任”。
![非机动车撞红灯被撞飞 凭什么车主要担次责?]()
虽然交规中明确了机动车无责,但实际情况中很难找到证据证明车辆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最终交警为了圆满调节矛盾,通常会判机动车和行人双方存在同等责任或者主次。理由是行人上高速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在高速上驾驶有“疏于观察交通路况”的违法行为。
风向有所改变 交警对非机动车的管理更严格
8月20日,江西抚州,一位女童从路边窜出,出租车避让不及,将女童撞倒,尽管当时车速非常慢但是女童还是受了轻伤。当地警方表示,女童在车辆临近的时候突然横穿马路,引发事故,依法女童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无责。
7月19日,河北衡水一辆电动摩托车在通过路口的时候,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最终交警判定摩托车驾驶人闯红灯引发事故,需要负全责,且要赔偿机动车修车费。
以上两则新闻清楚的看到全国各地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越来越严格且合理。最近有很多起因为非机动车闯红灯所引起的事故被判为全责。而上海就已经展开了针对非机动车的严抓严打,对于逆向行驶、撞红灯等非法行为都将被处以罚款。
交规中的“人情味”必不可失
我国的交通法规是经过多次修改的。在早期其实并没有规定机动车的最低担责的权限,项要求是在后期加入的。其实,从管理部门角度来说,给机动车增加“紧箍咒”本质还是希望可以规范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如果发生事故完全不担责,反而会助长更多的驾驶陋习。无论机动车、行人、还是非机动车,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可以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