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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一直持支持态度。近日,中央又发布一项重要文件,大力支持民企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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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该政策共18条内容,其中,上市审核进度、增加贷款投放、加快清理欠账等多条内容,都与轮胎民企紧密相关。
近年来,轮胎企业追逐资本市场已成趋势。目前,中国主要的几家大型轮胎企业,大多都为上市公司。上市不仅能解决市场扩张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也将加速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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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若干意见》第5条内容表示:将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
此外,政府还将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抓紧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对于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政府将进一步推进改革,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融资成本高,银行抽贷、断贷现象,一直是轮胎民企发展的一大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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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橡胶负责人郭斌曾表示:“在整体行业下行或者企业暂时性的进入困难期,往往都会面临来自银行的‘抽贷’行为,尤其企业涉及多家银行授信时,往往一家‘抽贷’,多家银行都会一起进行,使得企业雪上加霜。”
而《若干意见》的颁布,将有效改善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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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强调,要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此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也被纳入文件中。文件要求:商业银行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对于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的,商业银行要提前主动对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线上审批操作,各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将一定额度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确需集中审批的,要明确内部时限,提高时效。
我们都知道,轮胎民企,尤其是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链条极其脆弱,而其中趴在民企账户上不断攀高的应收账款,就如一把利剑,时刻悬顶,一度成为不少轮胎企业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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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国家总理在去年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提出了要求。如今,该意见终于被纳入《若干意见》文件中:
文件强调,政府将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认真组织清欠,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要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纵观整个中国轮胎市场,行业发展仍处在艰难探索阶段。轮胎企业的良性发展,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还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都需要足够的资金和时间。
小邦相信,今年随着《若干意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轮胎民企,尤其是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有望走出资金泥潭,重回正轨。而那些发展势头良好,渴望上市的轮胎企业来说,也将进一步加快上市步伐,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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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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