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的胡女士行走在斑马线上时,被在场的交警开具了一张罚单,不过这次围观的群众在知道原因之后却没有人表示同情,这是为什么呢?
从罚单中可以看到,胡女士违反的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第二十八条第九项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元的罚款。这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今年1月1号施行以来开具的第一张罚单,在14号上午在场交警一共开出了两张此类罚单。
可能有朋友看到这一点还不能理解,走在斑马线上凭什么要处罚我呢?现在不是提倡礼让行人吗?走在斑马线上应该是安全的啊。而且玩手机不是正常现象嘛,现在谁不玩手机?的确,据《中国青年报》在2017年的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表示曾在斑马线上玩过手机,更不用说2年后的今天,估计有过这种行为的人只会更多。
先来看以下交通事故:
以上这些人都是因为过马路时玩手机遭遇或险遭遇交通事故,其中更是有人因为玩手机而失去了生命。可能还会有人说他们没有在斑马线上,发生事故的概率当然大,那是咎由自取;别急,接着看:
以上两位在斑马线上玩手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位男士因在斑马线上停留被判需承担相应责任,第二位女士则是导致事故另一方机动车驾驶员倒地身亡,因此被判处了10个月有期徒刑,外加20万元的赔偿金。虽然他们都在斑马线上通行,但是由于玩手机缺乏对外界信息的判断,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倘若经常在过马路时玩手机,难免会慢慢开始习以为常,但是马路上的不确定因素如此之多,就算你处于安全的斑马线,也有着一定的风险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快速通过马路才是正确的行为。
换一种角度思考,驾驶员在开车时打电话、玩手机都被列入了危险驾驶的范畴,一经查处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为什么同为交通参与者的行人,在通行时玩手机不算是一种违法行为呢?“低头族”的危害性正是被长时间的忽视才开始日渐严重,如果现在还是依靠口头教育去矫正恐怕也为时已晚,温州市的这次判罚无疑是给全国做出了一个表率:行人作为参与者,也应该为交通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其实在之前南京、上海、襄阳、济南等市也作出了一项规定:行人闯红灯一年被抓到一定次数,将会构成失信行为,并计入个人征信。这也是一种普法性惩罚,为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认识到自己身为交通参与者应该遵循相关的规定。所以这次处罚一出,大家的看法都出奇的一致:就算在斑马线上也应该为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尽快通过斑马线。那么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