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单订单,乘客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婴儿路上突发疾病失去知觉,紧急关头下,司机艾先生连闯3个红灯将婴儿送至医院,因此将面临扣18分,并处6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交警表示如提供相关证据和医院证明,可酌情处理,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与他们无关,事后艾先生表示,虽无法理解患者家属的态度,但并不后悔这么做。”
12月14日,网约车平台积极向当地警方提供证据素材,交警已撤销对艾先生的处罚。
车友们你们怎么看这件事?我是看不下去了,我敲下这段新闻的时候,我的手止不住的颤抖,我不想过多的评判“人性”,激动过后,我也发现了这件事带来的问题,虽然交警最后撤销了对艾先生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况下,交警才会因为类似事件进行撤案处理,今天我给各位普及一下什么情况下才能满足交警撤案的条件,避免以后类似的事情发生。
司机要避免处罚,首先需要证明闯红灯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救助危难”,也就是证明救援是必要和紧迫的,救援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
(图文无关)
首先要判断三点:1、病人病情是否危急,时间上是否具有紧迫性。2、病人病情是否严重,一般医院是否可以救治,有没有前往目的地医院的必要。3、救助危难病人应遵循“就近原则”。
因此需要提供的证据除了证明基本事实以外,也要重点围绕这三方面展开,其中最直接的证据——录音,虽然这个功能一直被“诟病”侵犯隐私,但事实上,车内属于私密空间,一旦出现类似纠纷,只有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很难提供有力证据,建议各位车友购买带有收音功能的行车记录仪。
除了录音,事发全程各处的监控录像,可以综合起来还原事发路线,证明自己确实是按照“就近原则”选择了这家医院。
最后,接待医院方面提供的出诊记录,可以证明当天患者确实在此就医,病情的情况则可证明病人是否属于“危难病人”。
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的车友朋友,虽然事件家属的做法令人心寒,但我们不能放弃自己善良的本心,不要因噎废食,像艾先生所说一样:“虽无法理解患者家属的态度,但并不后悔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