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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腾三毛
车图腾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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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都知道,在我们广袤的祖国大地,有这么一类车辆,它开起来慢吞吞,不受交通信号灯管控,时而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时而穿梭于机动车道,压线、别车那是常有的事儿,这种神奇的车,就是大名鼎鼎的“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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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老年代步车,近年来因其易于驾驶、出行方便等特点,很快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受到老年人的热捧。据了解,2017年老年代步车的销量已经突破百万辆,然而这些车无论从合法性、安全性都无法满足国家对机动车的要求,其实是堂而皇之的钻法律空子,实现了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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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驾驶汽车的老司机们来说,老年代步车实在是令人头疼。这类车型一般行驶速度比较慢,导致车道或多或少地出现压车情况,这还是次要的,万一一个不小心,汽车还会与老年代步车发生交通事故,这可怎么办呢?
2016年,济南共发生涉及三轮老年代步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30起,车祸共计造成80人死亡,418人受伤,此外,发生涉及四轮老年代步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1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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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相对比较规范,而老年代步车到底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听听警察蜀黍是怎么解释的。据呼和哈特市车管所民警介绍,老年代步车是商家起的名字,依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对机动车的分类,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属于机动车范围。《关于明确“四轮电动车”性质的请示》中所述“四轮电动车”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均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
这一点明确了,老年代步车是属于机动车范畴。
那是不是说,老年代步车就与汽车一样享有同样的上路行驶的权利呢?未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老年代步车因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机动车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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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就是,老年代步车不具备我国机动车管理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也就不能像普通汽车那样可以上路行驶。除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可以使用外,其他区域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
打一个不太形象的比喻,老年代步车的属性类似于车主买了新汽车,既不挂牌、也不买交强险,就上路行驶了,更甚者它还不具备上牌的资格。
如果汽车与老年代步车发生刮擦,或者严重的交通事故,老年代步车因没有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而且因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无保险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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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的普及,导致屡屡发生事故,交通工具并没有什么错,主要是驾驶这些交通工具的人,不那么守规矩。所以说,如果各位车主在路上与老年代步车发生事故,千万别慌,即便是自己“全责”,对方也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话又说回来,事故责任虽说是如此划分,但从老年代步车上下来的驾驶者,一般都是白发苍苍的老者,即使交警判了对方全责,如果老人在你面前哭穷,让汽车驾驶者也很无奈,因此老司机们在马路上见了老年代步车,还是一个字“躲”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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