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泰哥报道的长沙劳斯莱斯车祸《50万三者还敢乱开,最贵SUV的维修报价单来了!》。从之前的行车记录仪回放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微面过双黄线转弯造成事故,正常来说全责是没跑的。不过介于车损数额特别巨大,具体定责反而不会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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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罚结果三七开
长安车主主责,库里南次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压双黄实线是结结实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压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通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是普通的两台家用车撞了,这么判基本上不会有异议,但这次一边是几万块的“微面”,一边是780万的劳斯莱斯限量版库里南。交警没有现场给出事故认定书,显然考虑到事情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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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最终事故判定长安欧诺负主责,劳斯莱斯负次责,理由是劳斯莱斯超速。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和我一样缓缓打出一个问号,超速???没见过这么秀的操作。判定责任的逻辑老司机应该都懂,是看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重要程度,比如这次事故很明显是长安违法转弯而引发的。劳斯莱斯超速20%不满50%,最多只是一个3分200元的违章,并不是这个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而且双方都是机动车,在事发位置也不存在需要礼让或者强弱势的关系。
又见“和稀泥”式判罚
交警到底有没有“偏向”弱者?
这里要提到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和稀泥”。有部分交通事故中,为了照顾到没有保险,或者是行人、非机动车一方的利益,进而将本来无责的机动车驾驶员判定为平等责任,或者将次责的判定为主责,甚至全责,由此利用机动车保险来赔偿事故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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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虽然能将利益最大化,但造成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反正我是弱势群体,你不敢撞我,撞了你也要负责。”于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在马路上乱窜,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反而成为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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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术不正的新闻标题也在助长这种气焰
如果判定长安全责,那么扣掉50万元的保险,还将赔付一百多万元,显然微面车主无力赔偿。退一步来想,假如劳斯莱斯车主一口咬定对方全责,最后面对无力赔偿的肇事方也只能自讨没趣。只能判定主次责三七开,除了50万的保险另外再适当补上一定额度的赔偿,尽自己所能也当买个教训。而承担次责的库里南也可以使用自己的保险赔付部分损失。要说和稀泥的话也是有一定的可能的。
国内素有“为富不仁”
豪车上路真的属于高风险吗?
自从泰哥上周报道这件事后,突然发现总有一些人会有一种看法:“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了一两百万有必要弄到别人家破人亡嘛?”
其实对于这类“灵魂拷问”观点,泰哥觉得却是没必要。但这个因为别人造成自己的损失还要自己掏腰包来填补,搁谁这都心里膈应的很。
但要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公事公办”,有会被盖上“为富不仁”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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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会有一些“民权斗士”们跳出来说开豪车上路增加路人的风险,开豪车就应该远离普罗大众,开豪车就应该有专门的停车位啊之类的豪车特权等等看着很合理的“建议”。
但实际上购买豪车所需付出的成本在国内已经高到离谱了,豪车进口到国内的价格已经远远高于正常的关税等税费的比例了,而且大排量车,高价车还有很多额外的税费,在缴纳养路费等等费用上已经比普通车辆高许多了,这些支出难道就不能换来车辆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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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劳斯莱斯起码有46万的购置税,还有52万的豪车税
为什么要用代价衡量错误呢?要是刮到小车,几百块,刮到奔驰几千块,刮到保时捷万把块,刮到劳斯莱斯十几万。要想不赔钱,不犯错不就结了~
如果从大环境来说的话,归根结底:驾照太好考了!
驾驶培训从开始就是“应试教育”,驾驶员发生违章处罚力度等同于挠痒,主张多次小额罚款,有钱的无所谓穷的也交得起。
比如你在高速公路倒车,这个是错误毋庸置疑,没被拍到没成本。被拍到12分,吊销驾照。倒车导致事故车毁人亡,付出生命的代价。同样的错误付出的代价截然不同。所以这个时候应该考虑的是不要倒车。虽然有点偏颇,但是延伸到豪车问题上,驾驶人员应该思考的是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而不是减少自己的犯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