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东莞新增网约车必须是纯电动乘用车,网约车司机也不再有户籍和居住证的要求限制,并实行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互认。
7月21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印发实施《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记者了解到,网约车新规根据东莞市网约车行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车型要求、企业准入条件、企业管理责任、过渡性条款、居住证要求等实际问题和出现的漏洞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补充。
统计数据显示,自东莞2017年规范网约车管理以来,东莞已依法核发14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22503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43232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车辆需为纯电动乘用车
对比之前的网约车规定,新规调整新注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类型。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根据《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要求,新增或更新巡游车、网约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新规也明确指出,东莞网约车车辆需为“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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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车辆的要求,新规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针对当前网约车行业经营的新情况,新规增加有关车辆所有人的要求,控制行业风险。记者梳理发现,新规增加第十五条关于企业法人进入网约车行业的门槛和条件,明确企业首次申请运输证的车辆不能少于100辆,再次申请时要为名下所有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完成驾驶员注册手续。
根据新规,企业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要同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避免出现大量闲置网约车,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另外,为进一步保障广大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新规增加不得通过以租代购、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或变相转嫁风险,以及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内容。同时,为堵塞出现的车辆实际管理人对网约车使用不规范的漏洞,包括向未取得合法资质人员提供网约车使用和向他人提供未取得资质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新规增加了对网约车车辆规范使用的规定。
在经营者变更许可上,新规也有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合并、分立、迁移经营场所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网约车司机无户籍限制
对于广大网约车司机来说,新规显得更为人性化,不仅实行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互认,完善驾驶员资质资格管理,还删除原有细则对户籍和居住证要求的条款,打破不必要的户籍限制。
据介绍,为了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新规扩大资质互认的范围,对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实行互认,打破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人员流动障碍。
同时,新规进一步细化对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明确要求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新规还增加平台对驾驶员注册要求,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在同一网络服务平台内重复注册,堵塞平台公司利用同一驾驶员为不同号牌网约车注册的漏洞。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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