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凌晨3时许,江门开平交警侦查中队民警在苍江桥路段设卡执勤时,男子余某驾驶着一辆粤JZE***号牌小型汽车途经执勤卡点,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余某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依法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发现余某驾驶证竟已记满十二分,属于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正当民警对余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法和执法时,余某车上的酒友胡某就耐不住了,借着酒性不但不配合检查,还口出狂言多次辱骂执勤民警,民警始终保持克制,文明执法,并且警告胡某,阻碍民警执法要负法律责任。然而胡某拒不配合、持续辱骂,并拿出手机拍摄,干涉民警执勤工作,现场执勤民警再三警告要求其配合执法无果后,将违法行为人胡某依法移交潭江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根据酒醒的胡某交代,当天胡某和余某等朋友从酒吧出来后去了吃宵夜,期间喝了不少酒,准备回家时被苍江桥执勤的民警拦截,在酒精的作用下,作出了鲁莽的行为。事后胡某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感到愧疚自责。
目前,民警依法对胡某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对余某酒后驾驶和驾驶证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处以记13分、罚款2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