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能都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是发生追尾事故,后车不是全责就是主责。”也许是因为这句话,也许是因为希望节省时间快速解决交通事故,在发生所谓的“追尾”事故后,许多“后车”司机便选择了私了,因为认知里自己就是全责,无论警察来不来,结局都一样。实则不然,在发生以下几种“追尾”时,“责”在前车!
前车压线发生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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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理解为前车实线变道进入后车所在车道。因为前车违法在先,同时因为它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了此次追尾事故,所以,责任在前车!
前车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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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前车掉头并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前方车辆掉头,而是有车辆从右侧超车后立即掉头造成的追尾。即使超过后没有进入后车所在的车道,在“前车”所在的车道进行掉头,“追尾”(也有可能是后车与前车的左后侧相撞)后,责任也属前车,毕竟转弯让直行。当然这种情况会比较少见,毕竟这种路口的交通指示灯是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的。
如果是传统意义上的两辆车是位于同一车道上,前面车缓缓减速正常是不会碰到后车的,就没有避让后车的说法,这种情况发生追尾后车需要负责任。但如果是前车突然急刹掉头,那责任依旧是前车。
恶意加塞,突然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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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加塞导致的追尾事故不在少数,尤其是在大城市的拥堵道路,往往拥堵也是这种人造成的。如果是因为恶意加塞而造成的追尾,责任属于前车,但是后车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行车记录仪,再不济只能通过警察调监控了,当然如果后车有能力让前车车主承认也是可以的。
不光是加塞,恶意切线也是一样,如果太过着急变线导致后面车没有躲避及时的话,一样是前车的责任。
前车突然急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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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行驶时后车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当前方无故采取突然急刹,导致后车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而造成追尾事故的话,责任属于前车。当然与上一条一样,后车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因为前车急刹车而造成的追尾。
前车溜车或者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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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车、等红灯时,如果没能够拉住手刹或者踩紧刹车,是会导致溜坡的,这时如果“追”到后车,责任属于前车,有不少碰瓷党就是用这种方法。
也有不少司机会在这时发生争吵,因为发生溜坡时,尤其是距离较短的溜坡,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如果没有特别注意是察觉不到溜坡的,如果后车能够拿出行车记录仪证明,会免去不少麻烦。
右侧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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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前车发生追尾,是因为前车从右侧超车后并到后车所在的车道,不管是不是实线并道,都是前车责任。
总结下来,右侧超车、急刹和压线之外,提到的最多的就是行车记录仪,毕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记录仪可以作为第一证据证明己方的合法行动和对方的违法行为,保证执法单位执法的公正性和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