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李克强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提到,“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
以成都为代表的城市已经在今年3月份发文,允许商家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可以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5月初,南京发布临时外摆摊点指导意见。今年南京市在现有3400个临时摊点基础上,新增134处、共1410个临时外摆摊点,并对1912街区、夫子庙、新街口等重要地段的夜间经济配套进行规范充实。
5月末,郑州、长沙、西安、大连、青岛等多个城市提出放开地摊经济。
6月1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截止到目前,秦淮区临时外摆摊点13处,130家摊位,6月中下旬即将推出新街口市集和熙南里锦鳞十二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任兴洲表示,地摊经济对于促就业、保民生、促消费作用明显。第一,这种形式灵活方便,无论是对摊主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很便利;其次,这种形式经济实惠,摊主不需要租店铺付很多租金,其经营成本会降低,反映到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上,成本也会下降,摊主及消费者都得到了实惠。第三,扩大了就业,从全国来看,地摊经济能解决大量人员灵活就业问题。因此,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地摊经济在保民生,稳就业、促消费中能发挥综合功能。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解释称,地摊经济本身具备“三低”特征,第一,创业门槛较低,没有门店租金的压力,同时,对学历及知识技能的要求也比较低;其次,经营风险较低,每个摊主的经营规模并不是很大,所谓的 “船小好调头”,因此,即便是卖某样东西不好卖,摊主也可以迅速调整方向;第三,商品价格较低。这其实丰富了商品供给的层次,照顾一些低收入人群的日常消费需求,也是一种实惠。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地摊经济对促就业有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