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多网站转发财政部的公告,公告称,将从即日起,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公告称,“节能汽车”的概念,指的是排量在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油乘用车。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这一政策被外界解读为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车领域的利好。
实际上,早在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就发布过《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里已经提到将对新能源车和小排量车型减免车船税。
对于车主们来说,车船税属于在用车过程中产生的税负,这与购置税等在购置过程中产生的税负不同。因此车船税可以看作是“用车成本”。一般是在车主每年为爱车买保险时,由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而车船税的减免,也可以看成是用车成本的下降。那么,车船税减免能减少多少用车成本呢?
2017年7月,各类车辆的车船税额经过一次调整,调整之后的税额普遍上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其具体税额如下:
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各省在这范围内确定一个金额。而部分有限行规定的城市(如北京),每年征收的车船税会有一定数量的减免。
在上海地区,车船税的现行规定是这样的: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80元;
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
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50元;
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720元;
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500元;
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0元;
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500元。
也就是说,对于新能源车而言,每年的车船税是零,而对于1.6L及其以下小排量车型而言,每年少交的车船税大概从几十元到两百元不等。
尽管和购置税减免的金额绝对值相比,车船税的减免力度似乎并不大,但是考虑到这是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每年都必须交的税种,车船税的减免,在减轻用车成本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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