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总理与德国总理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中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有50%的股份。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该合资公司还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这不仅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
值得一提的是,光束汽车有限公司的诞生对于中德两大品牌在新能源领域合作来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长城与宝马的强势入局,将对新能源市场带来新的生机。![]()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旨在建设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国家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的有力响应。
据悉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未来,双方还将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