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驾驶者的管理,公安部2013年就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专门针对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提高记分分值;同时改进驾考制度,努力提高管理和倡导文明驾驶。
对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包括临时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处罚由原来的6分提高到12分并直接扣驾照。另外,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加大了惩罚的力度固然是好的,一来打击那些故意遮挡号牌的人,二来可以遏止侥幸心理。不过,规章制度虽然是明摆着的,但不排除还是会有少数人明知故犯,或者在故意和不是故意之间难以分辨,假设车牌真的是不小心溅了泥而被记12分,那岂不是冤大了;或者本来故意弄脏车牌企图逃避处罚的,却狡辩是不小心弄脏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就要看交警的执法方式了。而作为我们普通的驾驶者来说,只要定期看看自己的车牌有没有被被污泥遮挡住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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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这位仁兄刚从工地回来,他也不想啊!说不定这一去就不是洗车费的问题了,遇上啊Sir招呼一下,那可真是黄河水都洗不清了。
点评:没有按规定安装号牌,这毕竟是少数现象,对众多车主来说影响不大,但是故意遮挡这就屡见不鲜了。常常跑高速的朋友对于车牌上见到光碟、百年好合、袋子之类的装饰物已经见怪不怪了吧,这类人只有一种心理,通过此方法逃避超速的惩罚,超速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别人都是百害无一利的,鉴于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12分的力度还算轻了,应该连犯两次就吊销。对于污损号牌,笔者觉得除了翻斗车有嫌疑故意之外,其他车辆均没有此闲情逸趣去做如此无聊的事,我们不能排除每个人日常用车道路都是按照战斗机起降的水平建造的,连最高标准建造高速路都常年整修,我们还奢求什么?所以还恳请交警叔叔,请下手轻点,不要为了赶超月底、年底目标而对那些无辜的市民下手;当然作为车主,为了荷包那点可怜的牛肉干,还是勤快点吧!而客车在高速路车道内违法停车只有一种可能(车子故障这是谁也无法控制的,不予考虑):上落客,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和自己安全的行为,这是不得忽视和容忍的,严惩!关于酒驾,大家都有话说,有人说这不分青红皂白了,检测出酒精就扣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其实不然,对于这类出事率极高的恶性行为,要从根源杜绝,宁杀错不放过,所以在开车前还要确保自己没有吃那些含酒精的食物吧,不仅如此,在吃完感冒药或者消炎药之后精神无法集中的时候,为了安全,请勿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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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扣除6分的违法行为由9项增至14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原来的扣除3分增加为扣除6分。对于校车的监管也都有所增强,并且明确规定“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也都会被扣除6分,而避让校车的规定是全新的,有人可能还没意识到就违章了。
对于这一点,有些人认为一次就扣6分有点狠,它意味着只要闯两次红灯就必须重新考试。但其实罚6分相比国外的做法并不算严厉,实际上,美国、德国对闯红灯的惩罚更加严格,会将闯红灯的记录纳入个人信用。新加坡也规定严重的闯红灯行为会被判处监禁。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驾驶者对处罚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有些情况如为了避让过路口的行人没能及时通过绿灯,或者为了给急救车、消防车等让路,不得不“闯红灯”,这都不是司机恶意违规,甚至有时候还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给司机申诉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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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图中的小车吃了双重亏啊,冲了红灯不说,还差点撞上校巴,这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
点评: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和从小到大的思想教育下,红灯停、绿灯行已经无需再刻意强调了,除非特殊情况,都必须严格遵守,上面已经将特殊情况列举了,在处罚时,这些也应该加入考虑,还市民公道之余还可以鼓励为特殊车辆(不包括军车、恶意开警笛的闲置警车、政府车辆)的行为,也算是为良好行为习惯和提高素质作出贡献。关于红绿灯执法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地方,大货车或者巴士后的三部车由于视线阻碍的缘故看不见信号灯之下跟随过去,就算已转红灯也是不予惩罚的,这类人情执法确实有理有据,温暖人心。而校车的执法规则未免有点太过于赶鸭子上架了,如果教育为主还是值得推崇的,前三次予以警告,并记录,而后就开始教育,累加到几次之后才开始实行惩罚,逐步而来才能起到督促的作用,一来就扣分未免有点不近人情,还有点不从实际出发,有违我国发展规律。而且“不按照规定”一说对于不爱看说明书的国人来说有点强为所难,笔者只能奉劝各位车主还是认认真真阅读规定,千万不要撞向枪口,也借此强制提高自己的行车素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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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这不是拍戏,后面那些车也不是群众演员,这是真实场景,在国外每个驾车公民早已养成礼让校车的习惯,想要国人有如此高境界的素养,一时半会儿别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