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侠,这位来自国外的“超级英雄”在进入中国电影市场后就一直有着较高的热度。各式各样的周边产品也会多出蜘蛛侠的影子。比如聊哥的小侄儿,天天嚷嚷要买蜘蛛侠,真是蜜汁烦人。可不仅是小孩子,现在连大人也把蜘蛛侠当玩具,比如跑在大街上的汽车也有蜘蛛侠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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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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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会觉得很新意、很能吸引眼球、忍不住想多看几眼。但在第一眼之后,聊哥觉得大家是不是该考虑一个问题:将蜘蛛侠趴在车顶尾部上方真的合适吗?算不算违法?
试想一下,路边的吃瓜群众看到了车顶上的蜘蛛侠大多数都会被吸引注意,更何况是跟在后方的驾驶员。后方车辆的驾驶员若是被这个蜘蛛侠所吸引注意,就可能无暇顾及前方路况、车速、车距。一不小心造成追尾的话,一定程度上或与这个蜘蛛侠有关。
所以,聊哥要给出一个确定的答复:此行为违法!因为《交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第3则就明确规定:不能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些在车顶上粘一个蜘蛛侠的做法会阻碍后车视线,影响行车安全。并且时间久了容易脱落下来,因此导致的意外事故搞不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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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各位吃瓜群众不要钻聊哥的空子。今天拿下自己车顶尾部上方的蜘蛛侠,明天换上一个绿巨人、第二天再换上一个美国队长、第三天再换上一个金刚狼、第四天再换上一个蝙蝠侠……聊哥的意思不是放蜘蛛侠违法,而是这种行为违法!真是够了,你们这些小机灵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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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15条里面明确规定:外形发生变化的时候,不予办理登记。说得严重一点,这样也算“非法改装”。不光要恢复原状,还要罚款。
即便是找黄牛,也不一定能搞定。所以举手之劳的事情,何必搞得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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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放在车里的什么位置了。若是会遮挡驾驶视线的位置,如副驾前方的挡风玻璃处、悬挂在车内后视镜上、后挡风玻璃正中央等显然也不行。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第2则明确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人视线的物品。
尽管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车主,但他们有着一颗善于效仿的心,导致现在车顶蜘蛛侠的现象在马路上越来越多。聊哥觉得驾驶出行更多的是要有安全意识,而不是标新立异的鬼点子。一个小小的蜘蛛侠玩偶确实能够彰显你的个性,能够说明你和大家不一样。但做事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自己彰显个性而对他人的驾驶安全造成隐患的做法,聊哥是不认同的。
这里或许又有一些小机灵鬼要跟聊哥开玩笑了:聊哥,你说的那些都是来自国外的超级英雄。我们放中国的超级英雄,这样就不违法了吧?
聊哥:不行!但我还是很好奇,你们所说的超级英雄是?
小机灵鬼们:葫芦娃。
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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