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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都市圈之中,每天都避不开躲不过的事情,莫过于是堵车。不仅在早晚高峰期会被堵在通勤的路上,更有甚者在远离高峰期之后的时间点,由于各样客观原因,被堵在市区内的某条道路之中。突然,身后传来了急速的鸣笛声,伴随而来的是后视镜中蓝红闪烁着的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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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驾驶观念还不够成熟的时候,不少驾驶者在面对这等状况时,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但大多都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继续排队等候,耽误了救治的时间。而随着社会意识的进步和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力度的加大,一众驾驶者开始认识到让行的重要性。但并非所有驾驶者们都了解,当面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时,该如何让行?前段时间,就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在等待交通灯的时候,听到身后救护车在鸣笛于是乎便将车辆往前行驶越过停车线。在救护车路过之后,出租车司机继续驾驶车辆左转离开交通路口。尽管对救护车实施了让行,但仍然被处以扣6分、罚200元的处罚。
根据交通法规定:“为给特种车让行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应记录时间、地点、所避让特种车车型牌号等信息,如果接到交通违法通知书,驾驶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辩,交警部门调查确认后不以违法论处。”也就是说,让行的行为是被清晰记录且无其他违法行为的,是可以行政复议取消处罚。
但在上述事件中,当驾驶员前往交警部门行政复议时,却遭到了拒绝。交警表示,行政复议之所以被拒绝的关键,是由于出租车司机在让行之后没有及时停下,而是继续沿路行驶。让行救护车的行为是正确的,但其后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闯红灯左转,因此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很明显,不少驾驶者如今对让行特种车辆已经成为条件反射,但是对于交通法规的条文和理解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偏差。如前面的出租车师傅,正是因为误以为让行特种车辆离开了停车线后,就能正常行驶,才导致后续处罚的发生。
而其它驾驶员,在面对同样状况的时候,大多数人心理上都是因为让行可能导致自己违法被拍,所以面对紧急情况,市民们想让却也不敢让。
而对于那些不但不让行,还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行驶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道路状况各有变化,怎样才算是快速、正确地给特种车辆让行,为拯救争取时间。当遇到对向行驶的特种车辆时,应当减速通过;如对方需要左转或掉头时,驾驶员应该停车让行。与特种车辆同行,且道路状况通畅的时候,驾驶员应该维持当前所在车道行驶,不得左右变道影响后方特种车辆的判断,并应适当减速为其创造快速通过的空间位置。当遭遇前方拥堵或缓慢行车时,前车驾驶员应在打开转向灯后向左、向右变道让行。![]()
此外,倘若与特种车辆同向行驶在单车道时,道路通畅时前车应该加速行驶,待路面条件允许时靠边停车让行。更不能与同向特种车辆并行、穿插甚至是超越。最后,在标有应急车道的路段,不能在应急车道行驶甚至停车。至于在交通信号灯前的让行,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驶过停车线后停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