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科技的进步提高了我们生活水平,车叔认识的亲戚朋友中,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车,有些朋友家甚至有2辆车,在这些朋友的车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布娃娃、小黄鸭、佛像等等小物品摆放在车上或者粘贴在车外。其实除了他们外,车叔在街上随便走一圈,会发现来来往往的汽车上,也摆放着许多小玩偶。
![]()
在车上放玩偶,确实可以让车内空间变得更加温馨,有一种家的感觉,不过也挑地方,比如挂在内后视镜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玩偶会遮挡驾驶员视线,让行车变得更加危险。如果我们不注意,不仅容易违章,还很容易造成一定的危险。
都说最适合买车的时间是“金九银十”,现在正好是9月,不少车友刚买新车,想必车上的红布条都还没扯掉吧!一些车友选择在左右后视镜系上红布条,这有点危险,布条在车外随风飘摇,不仅会造成异响,如果在下雨天,湿润的布条还可能粘贴在左右后视镜上,让你没办法看到车后的情况,你说危险不危险?
![]()
视线的影响还算是小的,特别是有些车友,竟然将红布条缠绕在轮毂上面?这实在让车叔懵了。轮子是转动的,上面的红布条可能会卷入车轮,虽说红布条比较脆弱,不容易直接将车轮卡死,但可以想象一下,在跑高速的时候,4个车轮中有1个车轮因为卡死转的比较慢,汽车会突然往一侧跑偏,又会造成什么后果?
![]()
除了红布条以外,车后放蜘蛛侠,左右后视镜上放小黄鸭,也是不行的,放任何东西在车外都是不行的。由于车外玩偶仅仅是粘贴在车外的,都有脱落的危险,一旦脱落,可能造成后车紧急避让,容易出现事故,这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对自己的影响不是很大,所以一些车友感觉无所谓,只要爱车好看就可要了。但现在可要小心了,面对车辆检查,车友们可别抱着侥幸心理哦!
在车内,摆放的玩偶可谓是千奇百怪,有毛绒玩具,有玻璃饰件,还有金属挂件,总的来说,车内摆放的物品只要不影响安全就可以了。在2017年10月7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有这样的说法:“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
怎么理解这句话呢?只要车上的物品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导致其视野变小,那么这个物品就应该移除,不能放在这里。因此,在内后视镜上悬挂的任何东西都不行,那里确实会影响到驾驶员的前方视线。在后挡风玻璃处,也是不要放置任何玩偶的,那里会影响后面的视野。
![]()
此外,车内也不能放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至于安全带卡扣,由于许多汽车都有一个功能:不系安全带就会发出警告声,因此一些车友会选择买一个安全带卡扣来阻止这个警告声,从而不系安全带,或者干脆将安全带从身后绕过去系上。使用安全带卡扣也是违法的,而且不系安全带会很危险,假设汽车突然发生碰撞,车内乘员可是有飞出车外的风险,因此安全带是必须要系的。
车叔总结
在不影响行车安全且不违法的前提下,车内放什么东西都是可以的,那是你的私事。如果涉及安全,车内或者车外就不能放置上面讲到的这些东西了,毕竟国庆期间驾车主要是以安全为主,为了愉快度过7天长假,想必车友们也不希望节外生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