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运城方向巡逻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第三车道行走,完全不顾后方呼啸而过的大车。经过询问得知,原来这名男子是一辆危化品车辆的押运员,为了保证安全,民警立即停车将该男子带离至侯马收费站。 ![]()
原来是过路司机提醒他们的车牌好像掉落在高速公路上了,于是司机就让副驾驶的押运员步行上高速去寻找,自己则在收费站外广场等候。 ![]()
随后,民警对司机和押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高速上行走的男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网络配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极速车坛编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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