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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深圳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简称《办法》),其中要求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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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深圳早在2016年年底就出台了《办法》,要求燃油车排量在1580毫升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混合动力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方可在《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办网约车运输证。今年3月份,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深圳市网约车监管机制,深圳拟对《办法》全面修订,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此次《办法(草案)》中删除了过渡性安排的规定,明确提出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车。
事实上,不仅是深圳,昆明、太原、惠州、沈阳、广州等地此前也提出新增网约车必须是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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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昆明提出新增网约车必须是纯电动汽车,燃油车、混动汽车不予发放车辆营运证。惠州更是修改了网约车细则,规定只有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的新能源汽车,才可申请网约车运输证。同月,海口也停止给燃油车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规定新增或更换的网约车将100%使用清洁能源。今年4月、8月,沈阳、广州也相继提出,新增网约车需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数据显示,深圳市目前已有17家网约车平台获得网约车牌照,7.5万人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5.8万辆车取得网约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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