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以后 新闻】9月10日,工信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早在两个月前,工信部已经进行过了一轮的修改意见征集,这次再次修改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1、将醇醚燃料车型纳入传统乘用车
2、新增条款:新能源汽车不参与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 提出低油耗乘用车的概念
3、放宽小规模企业核算要求
4、给予低油耗车型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核算优惠
5、更新 2021~2023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6、修改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交易规则7、修改了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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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的《修正案意见稿》回顾:
1、节能汽车得到鼓励
2、新能源正积分可转结
1)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
2)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向后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3、降低了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
在核算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目标值时每辆低油耗车型按0.2辆计算
4、调整年产量/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平均燃料消耗的达标要求
企业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5、明确了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6、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核算标准相应做出调整
编辑总结:
双积分政策一直没有公布最终的修改方案,连续两次也只是公开整修意见的调整方案,也从侧面可以看得出来,该政策目前还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希望最终的修改政策尽快出炉,引领新能源汽车行业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于双积分调整的详细分析,请戳下文:
【重磅】又一重大汽车政策将调整,近期想买车的务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