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万豪车车主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通过“天眼追踪”,发现了该男子先后对豪车进行打砸和点火,犯罪全过程被记录,并在案发附近的水泥厂废弃房屋内捉获犯罪者,而故意损坏、烧毁百万豪车的石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当警方问及作案动机时,石某表示:想搞点钱回家,但在桂林未能“搞到钱”后开始产生偷盗的想法,并在全州县下了动车后开始搜索作案对象。显然,那台“看着不便宜”的特斯拉令石某锁定对象,于是便有了这出“百万豪车偷不成、反手就是一把火”的新闻!
按照正常思维,这位小偷应该是与车主之间产生了什么过节、纷争,不然没有深仇大恨的话并不会做出如此恶劣行径。但案情并没按电视剧的情节走,而是由于石某在未偷成车后产生的恶意,实质上,他与豪车车主素未谋面!
如此看来,开豪车的确容易遭受很多“不测”,各种恶意刮蹭、损毁以及话题似乎都会不自觉地“找上门”,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仇富心理”?另外,“百万豪车被共享单车砸损”、“某小区多辆百万豪车轮毂被损坏”等新闻层出不穷,难道开豪车就意味着“不安全”?而价值过百万的豪车变成一堆废铁后,这个“锅”该由谁来背?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损失,特斯拉车主却成为最惨的人,因为索赔无门!有网友表示:不是有车损险和盗抢险吗?那你就有所不知了!因为车损险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中第十二、十三条就注明有: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而自燃险更是“牛头不搭马嘴”了,这已确认为人为行为,不可能是自燃事故,那么,结论很明显了:保险公司,不赔!那么,特斯拉车主岂不是要自己独自承担一百多万的损失?并非如此,根据我国《治安管理法》规定:
当然,如果作案者是个身无分文的单身汉,那么,损失也只能由车主独自承担,而罪犯就算蹲一辈子牢狱也没办法弥补车主的损失了,到头来百万豪车车主只能说说一个字:难!
针对这样的情况,有网友表示这是制度的缺失,这对于损失惨重的车主而言是“间接打劫”,而打劫过后,打劫者无力偿还,执法者破案立功,独留损失过百万的车主在风中“摇曳”。
就算小偷被判终生监禁,车主也难以得到补偿,而一名31岁的小偷蹲了几十年监狱后,剩下给他赚100万的机会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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