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在外,小磕小碰在所难免。相信现在有不少车主都遇到过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车主都不会太担心,即使是自己全责,也会由保险公司赔付。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判定为对方全责,但他的保额却不够完全赔付你的损失,这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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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一方被判定负全部责任,那么他所购买的交强险就会首先发挥作用,如果交强险不够,三责险就会起到补充作用。
如果还是不够,那这个时候就只能由个人进行赔偿,基本上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我们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解决,使用他个人的财产赔付自己的剩下的损失,尤其是在维修费略微超过对方保额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拒绝接受这种方式,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能力赔偿,法院就会强制让他赔付剩余的部分。
除了和对方直接索赔之外,我们还可以尝试使用第二种方法——“代为追偿”。
简单来说,就是自己的车买了车损险,这个时候就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让他们先行支付费用,然后让保险公司去找对方赔偿。
《保险法》第60条有明确规定:”代位追偿应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职责,而非附加服务。保险公司不能以启动代位追偿,将增加保险公司人力成本及赔付压力为理由,也不能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没有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代位追偿的适用范围
1.对方车辆无保险;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3.对方一味耍无赖;
4.对方拒不在交警认定书上签字;
5.对方逃逸但车辆信息确认无误。
不适用范围
1.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损失的;
2.事故中的轮胎、轮圈、后视镜以及车内物品不在赔偿范围以内。
不过,小伙伴们需要注意的是,代位追偿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保险法》是有规定的,受损车辆必须要购买有车损险并且资料齐全才能申请。驾驶证搞丢了,行驶证不在,发票不知道去哪里了,责任认定书不见了,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保险信息不知道,电话号码没有,你也是不能用代位追偿的。另外自己车上发生了人身伤亡,那也是没有办法申请代位追偿的。只有财产损失,也就是只有钱的事情,才能申请代位追偿,有人受伤要进医院的,只能我们自己来让对方赔钱了。
提醒,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的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代位追偿“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最后,希望车主朋友永远不会用到以上方法,开开心心出行,平平安安回家。极速车坛编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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