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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治安的完善和处罚力度的提升,绝大部分司机都成为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但最近却有一女子在网上公然宣称“太喜欢无证驾驶的刺激了”!是什么令这位女子拥有“无证驾驶”的底气、而且在“无证驾驶”之后还在公众面前“呈堂证供”?
事情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当地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位微博网友在网上发布两则标题为“我真的太喜欢吃些甜品追剧了,我也太喜欢无证驾驶的刺激了”、“没驾照上路天天提心吊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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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得尊而守之的交规岂能受到这般“挑衅”,更何况在信息时代之下,这类负面消息极容易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为证实信息真伪,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微博管理员艾特该名博主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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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真相令人哭笑不得,这竟然是一个在读大学生发的“博眼球”的虚假信息!在8月8日,当事人到交警大队后,贵安交警一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询问。经民警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发布者赵某是大学城某高校大一学生,为求引起网友关注而转发朋友圈微信视频、图片,揉合在一起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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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赵某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且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在微博上发布道歉信息,且未真正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虽然这位“闲着没事干”的女大学生并没“无证驾驶”,但由于对公众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为此,贵阳警方仍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与惩罚!
闹出这样的“大乌龙”显然是这位女大学生意想不到的,为此,编者希望广大网友在发布言论前先考虑该言论是否会对公众造成不良的影响、是否是属于合法范畴以及是否属于事实,不然,上一秒刚刚发完这些“不恰言论”,下一秒警察同志就会通知发布者到警局“喝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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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编者认为有必要对“无证驾驶”的处罚进行科普:对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15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这位女大学生的不恰言论已然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接受警方的处罚是合情合理的事。另外,遵纪守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交规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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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编者建议各位车主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发现有人传播不实信息,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清洁健康的网络环境和用车环境!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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