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备受瞩目的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终于尘埃落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政策研究中心)官方微信账号正式公布,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政策规定: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公告显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审议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的规定,要求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5万辆的传统乘用车企业需生产或进口一定比例的新能源乘用车。规定2018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2020年以后的比例要求另行制定,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华汽车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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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从今年年初开始,以大众为代表的外资在华企业纷纷表示,2018年开始实行新能源“双积分”政策对企业压力较大。在今年6月中德两国总理会晤中,大众、戴姆勒等企业再次表示希望延缓政策的执行。伴随时间的推进,汽车企业、行业协会、政策主管部门之间进行着各种博弈,政策的落地时间也一波三折。
此次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正式公布,显然政府部门坚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同时,“双积分”政策的推进,也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往市场化方向发展,尽快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是确保2020战略的如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