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中国摩托车商会就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发布通报。全文如下:
中国摩托车商会拜访交通运输部
6月18日和20日,中国摩托车商会秘书处一行拜访了交通运输部,就摩托行业及广大摩友极为关心的有关高速公路摩托车通行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解沟通和交流。
在拜访交流中,商会张洪波秘书长首先代表行业和广大摩友对交通运输部对于高速公路摩托车通行问题的关注表示了感谢!同时,扼要介绍了摩托车行业发展现状,提供了行业和摩友等关于高速公路摩托车通行的收集整理意见,递交了有关调研报告和建议报告,提出了全面放开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诉求,阐述了适当提高摩托车准入的办法建议。
相关领导热情接待了秘书处一行,对于秘书处的拜访表示欢迎,并对秘书处提交的相关调研报告给与了高度评价。在沟通了解中就高速公路摩托车通问题,相关领导介绍了有关情况,并针对社会和摩友产生的一些片面理解和误读,希望商会予以转达解释澄清:
第一,有关9月1号高速公路全部放开摩托车通行的说法不正确。9月1号是实施新的分类标准的开始,不等同于摩托车开始全面通行高速公路。还需要通过一定时间,解决包括17个禁止通行省份在内,一系列从法规到技术的各方面问题,进度不会这么快。
第二,摩托车虽在新标准中按一类客车标准收费,但这只是技术标准的分类调整,解决了摩托车过去没有纳入分类的空白。即使以后允许通行,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予以适当优惠,依据分类编制原则制订相应的收费系数,确定专门的摩托车通行费费用标准。
相关领导表示,高速公路通行是一个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在研究高速公路摩托车通行政策时,一定会争取考虑包括中国摩托车商会等行业意见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本着“便利公众、确保安全”的原则,牵头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以发挥好高速公路应有的作用,方便普惠广大人民群众。
下一步,商会秘书处将继续关注相关问题进展,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助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问题的早日妥善解决。
【一哥有话说】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问题是广大摩友们普遍最关心的城市禁摩、高速公路禁行、摩托13年报废的三大问题之一。这么多年来,摩友们为了依法骑车上高速,每年都会在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发生一次次口角争执,每年都会有各地摩友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每年也都有摩友在高速公路上被截停、驱离、罚款的矛盾冲突,甚至上演了重庆高速公路上重庆大师兄被别车重伤这样的悲剧。
依法治国不是空洞口号,而是坚定不移的国家意志。我们能从身边生活变化中感受到法制在健全,法治在进步。就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而言,今年由交通运输部修订编制出台新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就能看到对摩托车高速公路路权的承认和尊重。
此次中国摩托车商会作为全国摩托车行业法人代表组织拜访交通运输部,有效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主动推动摩托车高速公路问题尽早解决,起到了为摩托行业代言,为全国广大摩友诉求的积极作用。在中国摩托车商会秘书长张洪波的牵头带领下,本人身为摩托吧资深摩友有幸进京,作为商会一员参与拜访交通运输部。
在亲历面谈沟通交流中,我本人亲身感受了交通运输部相关领导对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的高度重视,感受到了在对摩托车涉及到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既有大局的全面考虑,又有责任担当的认真负责,很是让人钦佩赞赏。同时我也见证了中国摩托车商会对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的努力作为,尤其是张洪波秘书长为此付出的辛苦奔波。
我在和张洪波秘书长的交流中了解到,他先后向国内十多家摩托厂家征求意见建议,听取重庆摩友吴先生和广东摩友亚龙湾等各地摩友的献计献策,为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提供了详实可行的实施建议。这种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扎实认真的工作作风让本人内心深为感动。
正如通报所言,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涉及面广,牵扯问题多,不仅是一个摩托车道路通行的交通问题,同时还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社会问题,还需和有关各方妥善解决实际当中存在的政策配套问题,以及摩托自身特殊性带来的一系列应用技术层面问题。因此,我们希望也需要摩友们予以足够的理解和耐心,更希望广大摩友们对中国摩托车商会为推动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给予大力支持。
本人此次进京之前曾得到甘肃省交警总队有关部门确认,甘肃境内是摩托车允许上路通行的。并就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问题前往甘肃省高速公路局,与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座谈,得知甘肃省境内高速公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摩托车收费标准,今后将随着摩托车高速公路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对摩托车予以全面放开通行。同时也代表摩托吧和兰州摩友与甘肃省高速公路局达成了举办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意向,并在此次交通运输部拜访中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认可,获得了中国摩托车商会的支持。
同时,本人在与甘肃省高速公路局有关领导座谈中了解到了摩友们以往不清楚的深层次政策法规问题。即在旧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通行费分类中没有纳入摩托车,造成了各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矛盾和困扰。依据《道交法》和《道交法实施条例》,摩托车赋予了高速公路行驶路权,但作为收费公路的高速公路又是无权允许摩托车免费通行的。
所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多年以来一直面临着摩托车通行有法,收费无凭的两难窘境。现有一些省份允许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并予以收费,也都是地方高速公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自行制订的收费标准,并非国家法规层面的统一通行政策。因此,新标准作为高速公路通行车型分类的技术标准纳入了摩托车,就为解决多年以来存在的矛盾和困扰提供了解决希望的契机。
最后,我们还想表达两个观点,一个是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问题是和城市解禁摩、摩托13年报废同样重要的问题,这不存在谁先谁后,孰轻孰重,都需要我们一起努力推动解决,因为这是可以起到互相促进解决作用的。另一个是摩友们在上高速公路时,虽然有些收费人员存在一些认知偏差,但希望摩友们能够以理服人,而不是恶语相向,因为我们作为摩友同样需要在高速公路上树立我们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此,我们也欢迎广大摩友积极建言,踊跃留言。以便我们整理汇总,转达提交,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借鉴,共同为推进摩托车高速公路早日通行做出我们应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