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购买汽车的时候,用以计算购置税的车价不再是新车指导价,而是在优惠后的价格。举个例子,假如车行叔要买一辆10万元的小轿车,这辆车刚好优惠1万元,然后新规实施前后的购置税如下:
新规实施前购置税为:100000÷(1+13%)*10%=8850元
新规实施后购置税为: 90000÷(1+13%)*10%=7965元
显而易见,车辆的优惠幅度越大,消费者能够享受的购置税利好就越大。相反,如果是像埃尔法、ES或汉兰达等需要加价提车的车型则需要缴纳更多的购置税。如此一来,绝大部分汽车都将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而孤芳自赏的加价车们就更考验消费者对它们的钟爱程度以及钱包纬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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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如果经销商以巨大的优惠幅度去吸引消费者,那么国家的税收不就受影响了吗?放心,那是不存在的,因为新规中明确指出没有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并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更好地杜绝经销商开“低价发票”以达到减税的问题。如此一来,新规既让大部分人享受到更实惠的购车价,又对经销商起到有效的规范,可谓一石二鸟之策!
新规二:高速收费站增加ETC通道,享受3%-6%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