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认为,将按规定打转向灯纳入罚款条例确实是无奈之举,但也是正确的选择,毕竟因一个人漠视交规而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为此,编者对高速出入口不按规定打转向灯而罚款200元的法规表示称赞,并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交规能针对其他诸如乱用远光灯、强行加塞和占用快速车道龟速行车等不文明驾驶行为采取罚款或扣分措施。
如此一来,既能提高道路行车安全,也为文明行车、规范行车和有序行车提供硬性支持。但新规的背后面临着更大的实施难度,摄像头的硬件技术有必要加以改进,执行范围也应该如燎原星火般得到普及和实施,切勿令这个令人拍手称道的新规成为群众眼中的“纸老虎”!